某家具制造廠,廠房為四層樓。第四層為職工休息及住宿的地方,三樓是辦公室,二樓是廠房,一樓由鐵柵欄一分為二,西邊是倉庫,東邊是作業場所。
庫房內堆存有木材板和較多的油漆,電線用鐵絲拴在鐵柵欄上,由此引入配電箱,配電箱內的保險絲用銅絲代替,由于電線短路,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問題:
1.請問事故發生后應通知那些部門?
2.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由那幾個部門組成?
3.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 6442--86)關于事故的調查原則和程序規定,事故的調查分為幾個步驟?
4.工廠老板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
5.該廠廠房、倉庫及作業場所的設置違反什么法律的什么規定?庫房有何不安全因素?
參考答案: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知:
當地(縣區級或市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當地應急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部門,本企業附近的醫院,本企業周圍的單位及公眾。
2.事故調查組組成:
(1)若是死亡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
(2)若是重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
(3)若是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
(4)若是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務院行業主管部委、省級人民政府負責人組成事故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