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理論高頻問題匯總
高頻問題 1:海因里希法則的應用
機械事故中,傷亡、輕傷、不安全行為的比例為 1 : 29 : 300 。這個法則說明,在機械
生產過程中,每發生 330 起意外事件,有 300 件未產生人員傷害,29 件造成人員輕
傷, 1 件導致重傷或死亡。事故金字塔展示了事故的層級關系,嚴重事故位于塔尖,
未遂事故和輕微事故構成塔基。通過減少未遂事故和輕微事故,可以有效防止嚴重事
故的發生。這個通過歷年真題的考察,可以考察計算或者概念的理解。
1、計算的考法:我們通過辨識題干給的某一事件數去計算要求的另一個事件數,計算
的話用一元一次方程。例如:比如已知有 2 起重傷事件,求有多少起輕傷事件就是:
1/29=2/X,則 X=58。注意這里不要被題干的傷亡人數誤導,海因里希是相關事件的
一個比較。注意:是事件數的比!這里注意考試可能會與 GB6441 的輕傷與重傷判定
結合考察,(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指相當于損失工作日等
于和超過 105 日的失能傷害。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傷害定 6000 日)
2、概念理解的考察:海因里希法則提醒我們,要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必須重視事故
的苗頭和未遂事故,減少和消除無傷害事故。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降低事故發生的
概率,保障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數字僅僅表達了一種概率關系,并不意味著每發
生 330 起意外事件,就一定會發生 1 起重傷或死亡、29 起輕傷。
高頻問題 2:GB6441 關于 20 類事故類型的判別。
關于 20 類事故判別重點關注以下幾類,真題出題基本上是在教材原文中的包括與不包
括的特殊情況做文章,這個地方不用鉆牛角尖分析一些特別復雜的情況,真題考察都
是圍繞教材里的原文進行的。
【物體打擊】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造成人身傷亡事
故。不包括:因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車輛傷害】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傷亡事故。
不包括:起重設備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生的事故。
【機械傷害】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 、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
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機械傷害。
【起重傷害】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 檢修、試驗)中發生的擠壓、墜落(吊
具、吊重)、 物體打擊等。
【觸電】包括: 雷擊傷亡事故。
第一章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理論高頻問題匯總
高頻問題 1:海因里希法則的應用
機械事故中,傷亡、輕傷、不安全行為的比例為 1 : 29 : 300 。這個法則說明,在機械
生產過程中,每發生 330 起意外事件,有 300 件未產生人員傷害,29 件造成人員輕
傷, 1 件導致重傷或死亡。事故金字塔展示了事故的層級關系,嚴重事故位于塔尖,
未遂事故和輕微事故構成塔基。通過減少未遂事故和輕微事故,可以有效防止嚴重事
故的發生。這個通過歷年真題的考察,可以考察計算或者概念的理解。
1、計算的考法:我們通過辨識題干給的某一事件數去計算要求的另一個事件數,計算
的話用一元一次方程。例如:比如已知有 2 起重傷事件,求有多少起輕傷事件就是:
1/29=2/X,則 X=58。注意這里不要被題干的傷亡人數誤導,海因里希是相關事件的
一個比較。注意:是事件數的比!這里注意考試可能會與 GB6441 的輕傷與重傷判定
結合考察,(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指相當于損失工作日等
于和超過 105 日的失能傷害。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傷害定 6000 日)
2、概念理解的考察:海因里希法則提醒我們,要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必須重視事故
的苗頭和未遂事故,減少和消除無傷害事故。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降低事故發生的
概率,保障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數字僅僅表達了一種概率關系,并不意味著每發
生 330 起意外事件,就一定會發生 1 起重傷或死亡、29 起輕傷。
高頻問題 2:GB6441 關于 20 類事故類型的判別。
關于 20 類事故判別重點關注以下幾類,真題出題基本上是在教材原文中的包括與不包
括的特殊情況做文章,這個地方不用鉆牛角尖分析一些特別復雜的情況,真題考察都
是圍繞教材里的原文進行的。
【物體打擊】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造成人身傷亡事
故。不包括:因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車輛傷害】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傷亡事故。
不包括:起重設備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生的事故。
【機械傷害】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 、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
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機械傷害。
【起重傷害】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 檢修、試驗)中發生的擠壓、墜落(吊
具、吊重)、 物體打擊等。
【觸電】包括: 雷擊傷亡事故。
【淹溺】包括: 高處墜落淹溺。 不包括:礦山、 井下透水淹溺。
【灼燙】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堿、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
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灼傷)
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高處墜落】指因人體所具有的危險重力勢能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于在腳手架、平
臺、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業場合;同時也適用因地面作業踏空失足墜入洞、坑、
溝、升降口、漏斗等情況。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坍塌】包括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
不包括: 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
高頻問題 3:關于事故統計的幾個高頻問題。
1、失蹤人員到底計不計入事故傷亡人員去判定事故等級?
回答:根據《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中有關問題規定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13〕115 號文件第三條的內容:
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按照死亡人數、重傷人
數(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接經濟損失三者中最高級別確定事故等級。
因事故造成的失蹤人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后(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事故發生
之日起 7 日后),按照死亡人員進行統計,并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根據文件內容,可以清楚的看到因事故造成的失蹤人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后(交
通事故、火災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7 日后)是按照死亡人員進行統計,并重新確定
事故等級的。這里的意思就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7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
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在這個時間節點后,如果有失蹤的人員則按照死亡人
員進行統計,并根據傷亡人數的變化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2、安全生產事故中的直接經濟損失判定有沒有下限?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調查制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且直接經濟損失小于 100 萬元
(不含)的事故,暫不納入統計。
3、較大涉險事故的劃分標準?有沒有一般涉險和重大涉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一)涉險 10 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緊急疏散人員 500 人以上的事故;
【淹溺】包括: 高處墜落淹溺。 不包括:礦山、 井下透水淹溺。
【灼燙】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堿、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
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灼傷)
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高處墜落】指因人體所具有的危險重力勢能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于在腳手架、平
臺、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業場合;同時也適用因地面作業踏空失足墜入洞、坑、
溝、升降口、漏斗等情況。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坍塌】包括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
不包括: 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
高頻問題 3:關于事故統計的幾個高頻問題。
1、失蹤人員到底計不計入事故傷亡人員去判定事故等級?
回答:根據《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中有關問題規定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13〕115 號文件第三條的內容:
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按照死亡人數、重傷人
數(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接經濟損失三者中最高級別確定事故等級。
因事故造成的失蹤人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后(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事故發生
之日起 7 日后),按照死亡人員進行統計,并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根據文件內容,可以清楚的看到因事故造成的失蹤人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后(交
通事故、火災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7 日后)是按照死亡人員進行統計,并重新確定
事故等級的。這里的意思就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7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
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在這個時間節點后,如果有失蹤的人員則按照死亡人
員進行統計,并根據傷亡人數的變化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2、安全生產事故中的直接經濟損失判定有沒有下限?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調查制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且直接經濟損失小于 100 萬元
(不含)的事故,暫不納入統計。
3、較大涉險事故的劃分標準?有沒有一般涉險和重大涉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一)涉險 10 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緊急疏散人員 500 人以上的事故;
(四)因生產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員密集場所、生活水源、農田、河流、
水庫、湖泊等)的事故;
(五)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利設施、危化品庫、油氣站和車站、
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
(六)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沒有一般或者重大涉險的說法,較大涉險事故是《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中一個獨立的說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其單位
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 1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
門。
高頻問題 4:能量意外釋放理論的理解
1、對采空區氣體進行連續監測為什么屬于能量意外釋放理論的的屏蔽措施?
采空區是指地下煤礦開采后留下的空間,這些空間內可能會聚集有害氣體,如二氧化
碳、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氫等。這些氣體的濃度如果超過一定的安全閾值,可能會
引發爆炸或中毒事故,對礦工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通過連續監測采空區內的氣
體濃度,可以及時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預防和處理。例如,
當監測到甲烷濃度超過預設的安全閾值時,可以啟動通風設備,增加空氣流通,降低
氣體濃度。所以也屬于能量意外釋放理論中的屏蔽措施中的提高防護標準。
2、安全接地和靜電消除器不是一樣的原理嗎?
注意安全接地和靜電消除器的區分,安全接地的目的是防止電氣設備的絕緣損壞或人
員接觸帶電部分導致的電擊事故,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他導電部分接地,可以
建立一個低阻抗的電流回流路徑,使電流在設備內部流動而不是通過人體,從而避免
或減輕電擊的危害。
而靜電消除器則是當靜電電荷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可能會發生靜電放電,產生火花,
進而引發火災或爆炸等事故。靜電消除器通過中和物體表面的電荷,防止了靜電能量
的意外釋放,從而避免了可能的事故。
常考的 6 大屏蔽措施。
1、限制能量(限制量值):即限制危險物質本身的量值,使其保持在安全的范圍內。
例如安全電壓。
2、防止能量蓄積(不增加能量,防止能量積聚):即通過一定的技術措施將大量積聚
的能量進行泄放,防止能量積聚失控。
例如通過接地消除靜電蓄積,利用避雷針放電保護重要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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