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職業病程序與時限
《職業病報告辦法》中規定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程序與時限歸納如下:
(1)職業病報告實行以地方為主逐級上報的辦法,不論是隸屬國務院各部門,還是地方的企、事業單位發生的職業病,一律由所在地區的衛生監督機構統一匯總上報。
(2)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負責全國職業病統計、分析報告工作。
(3)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相應的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院(所)或衛生防疫機構(以下簡稱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被指定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4)急性職業病由最初接診的任何醫療衛生機構在24 h之內向患者單位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發出《職業病報告卡》。
(5)塵肺病患者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單位填寫《塵肺病報告卡》,在15日內報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
(6)凡有塵、毒危害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
(7)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監督機構應于每季度后的20日內,將本地區上季度的《職業病季報表》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次年2月底前,將本地區上一年度的《塵肺病年報表》、《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年報表》和《有害作業工人健康檢查年報表》報該所。上述報表應同時抄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勞動廳(局)和總工會。
(8)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應于每年3月底和每季度后30日內分別將本辦法中規定的年報和季報匯總分析,上報衛生部。
3.職業病報告內容
1)應報告的職業病
《職業病報告辦法》中所指的職業病系國家現行職業病范圍內所列病種。根據衛法監發[2002]108號公布的法定職業病目錄,屬于報告范圍內的職業病統計共10大類115種。
2)職業病報告內容
根據引發職業病的有害物質類別不同,分別編制了《塵肺病報告卡》、《農藥中毒報告卡》和《職業病報告卡》,按規定上報。
(1)塵肺病報告卡。適用于我國境內一切有粉塵作業的用人單位,在統計年度內有首次被診斷為塵肺病的勞動者,或塵肺晉期、調出(人)本省的塵肺病患者和塵肺死亡者均應填卡報告。在崗的非編制職工患有塵肺病時也應填報。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塵肺病患者的基本信息、開始接塵日期、實際接塵工齡、塵肺病種類、胸片編號、診數結論、報告類別、死亡信息、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
(2)農藥中毒報告卡。適用于在農林業等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或生活中誤用各類農藥而發生中毒者。因農業生產而發生中毒者歸人職業病報告卡,不統計在此報告卡內。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農藥中毒患者的基本信息、中毒農藥名稱、中毒農藥類別、中毒類型、診斷日期、死亡日期、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
(3)職業病報告卡。適用于我國境內一切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用人單位,除塵肺病、農林業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或生活中誤用各類農藥而發生中毒以外的一切職業病的報告。本報告卡適用于新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報告。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職業病患者的基本信息、專業工齡、職業病種類、具體病名、中毒事故編碼、同時中毒人數、發生日期、診斷日期、死亡日期、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
小結:本講要求大家重點學習職業危害申報內容、程序;職業健康監護的要求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