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職責:(共16條)
1)監督檢查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煤礦企業貫徹實施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的情況;
2)參加有關安全會議,查閱有關資料,隨時進入煤礦企業作業現場對煤礦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察;
3)參與“三同時”的審查與驗收工作;
4)檢查安全設施情況;
5)檢查管理人員與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與持證情況;
6)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7)檢查設備的安全認證情況等。
相關推薦:
延伸閱讀:安全工程師的定位、薪酬和出路
小編推薦:安全QQ交流群 下載APP 掌上做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