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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章節試題及答案:第七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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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工人為特種作業人員,因崗位調整轉崗到倉庫工作,在此期間未進行相關的特種作業,3個月后,公司將該工人調整回原崗位繼續從事特種作業,該工人特種作業操作證尚在有效期內。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該工人()。
A.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上崗作業
B.應當進行特種作業理論知識考試,經確認合格后上崗作業
C.無需進行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考試,可以直接上崗作業
D.應當重新參加特種作業培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單選題】依據《特種作業人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高處作業是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A.2m
B.4m
C.6m
D.8m
【單選題】電焊工張某連續從事電焊作業15年, 2018年經過復審合格換證。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張某特種作業證最遲下次復審換證時間可以為( )年。
A.2020
B.2021
C.2023
D.2024
【多選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違反( )規定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A.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B.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C.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D.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E.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3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1)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2)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3)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4)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5)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違反上述第(4)項、第(5)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多選題】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有( )情形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
A.健康體檢不合格的
B.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但情節輕微免于行政處罰的
C.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
D.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的
E.違章操作且有1次違章行為,并經查證確實的
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現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
1.健康體檢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經查證確實的。
3.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的。
4.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
5.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
6.所持特種作業操作證存在被撤銷或者注銷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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