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特殊建設工程是指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主要包括大型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公共建筑、地下公共建筑等具有較高火災風險的項目。而其他建設工程則指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這種分類有助于監管部門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對于特殊建設工程,審查和驗收的要求更為嚴格,需要經過詳細的現場評定和專業測試;而對于其他建設工程,則主要通過備案和抽查的方式進行管理。通過這種分類管理,能夠更有效地保障各類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