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解析]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統一的法人授權體系,對機構、人員和崗位進行權限管理。
根據受權人的風險管理能力、所處區域經濟信用環境、資產質量等因素,按地區、行業、客戶、產品等進行授信業務差別授權,合理確定授權權限。受權人在書面授權范圍內審批授信業務,不得越權或變相越權審批授信業務。
2.√[解析]我國《商業銀行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因此,銀行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
3.×[解析]貸款審查人員與借款人原則上不單獨直接接觸。審貸分離的初衷就是通過調查與審查人員分離,杜絕信貸審查審批受人為因素的干擾,維護審查審批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因此,審查人員審查所需的資料、數據等由信貸調查人員從借款人處取得,審查人員原則上不與借款人單獨直接接觸。對特大項目、復雜事項等確需審查人員接觸借款人的,應經過一定程序的批準,在客戶經理的陪同下實地進行調查。
4.×[解析]貸款應該有明確、合理的用途。貸款審批人員應該分析授信申報方案所提出的貸款用途是否明確、具體,除了在允許范圍內用于債務置換等特定用途的貸款,對于直接用于生產經營的貸款,貸款項下所經營業務應在法規允許的借款人的經營范圍內,相關交易協議或合同要落實,如交易對手為借款人的關系人,更應認真甄別交易的真實性,防止借款人虛構商品或資產交易騙取銀行貸款。必要時可結合分析借款人財務結構,判斷借款人是否存在短借長用等不合理的貸款占用,了解借款人是否存在建設資金未落實的在建或擬建的固定資產建設項目或其他投資需求,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
5.×[解析]客戶的還款能力主要取決于客戶的現金流,客戶的債務承受能力高,并不表示其有還款能力,一旦其現金流斷裂,客戶即使有還款意愿也不可能還款。只有當客戶在一定期限內的現金流入大于或等于現金流出時,我們才認為其具有還款能力。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可以通過對季節性或長期貸款的信用分析和財務預測來評估客戶的還款能力,集中分析客戶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
6.×[解析]審查人員應真正成為信貸專家。審查人員應具備經濟、財務、信貸、法律、稅務等專業知識,并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審查人員信貸判斷的基礎不僅包括客戶經理提供的資料,還包括大量日常積累的信息,因此審查人員必須了解大量的國民經濟和行業信息。
7.√[解析]貸款審查是貸款審批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不應成為貸款審批流程的終點。審查人員即使對貸款發放持否定態度,也應按正常的信貸流程繼續進行審批。最終審批人參考審查人員意見后,對是否批準貸款提出明確的意見。信貸決策權應由貸款審查委員會或最終審批人行使。
8.×[解析]首先,貸款利率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以及銀行內部信貸業務利率的相關規定;其次,貸款利率水平應與借款人及信貸業務的風險狀況相匹配,體現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最后,貸款利率的確定還應考慮所在地同類信貸業務的市場價格水平。
9.√[解析]單筆貸款授信額度主要指用于每個單獨批準的一定貸款條件(收入的使用、最終到期日、還款時間安排、定價、擔保等)下的貸款授信額度。
10.√[解析]貸款審查中的擔保審查是對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的合法、足值、有效性進行審查。
11.×[解析]實行轉授權的,在金額、種類和范圍上均不得大于原授權。這是信貸授權應當遵循的授權適度原則要求。
12.√[解析]我國商業銀行為了彌補個人經驗的不足,同時防止個人操縱貸款現象的發生,一般采取貸款集體審議決策機制,多數銀行采取設立各級貸款審查委員會的方式行使集體審議職能。
13.×[解析]在基層經營單位,如信貸規模較小的支行,由于人員限制,無法設立獨立的部門履行信貸審查的職能,一般設置信貸調查崗和信貸審查崗,由信貸審查崗履行信貸審查的職能。
14.√[解析]直接授權是信貸授權的一種類型,它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對總部相關授信業務職能部門或直接管理的經營單位授予全部或部分信貸產品一定期限、一定金額內的授信審批權限。
15.√[解析]集團授信額度指授予各個集團成員(包括提供給不同的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的授信額度的總和。通過一系列并購活動成功擴展為大型企業的幾代家族企業通常就形成了復雜的組織結構。復雜企業結構更容易產生潛在的信用風險,銀行信貸人員必須花費時間去充分發現和理解企業集團間的關系,集團額度必須由一個對所有集團關系負責的會計主管進行監管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