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2.基礎知識
(1)概念
略。
(2)特點
①互助性。住房貸款資金來源為單位和個人。
②普遍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可申請。
③利率低。
④期限長。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離退休年齡后5年)。
(3)要素
①貸款對象。公積金繳存的職工,基本條件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具有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賬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協議及其他證明文件;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符合要求的擔保;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借款條件。
②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
③貸款年限。最長為30年。
④還款方式。一次還本付息、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
⑤擔保方式。以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所提供的連帶責任擔保最為常見。
⑥貸款額度。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貸款額度為所購買住房總價款的80%;集資建造住房(房改房),最高貸款額度為所購買住房總價款的90%;購買二手房,最高貸款額度為所購買住房總價款的70%;有價證券質押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有價證券票面金額的9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所需費用的60%。
(4)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職責分工
①公積金管理中心基本職責。制定公積金信貸政策、負責信貸審批和承擔公積金信貸風險。
②承辦銀行職責:公積金借款合同簽約、發放、職工貸款賬戶設立和計結息及金融手續操作等基本職責;貸前咨詢受理、調查審核、信息錄入,貸后審核、催收、查詢對賬等可委托代理職責。
(5)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操作模式
①銀行受理,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銀行操作;
②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核審批,銀行操作;
③公積金管理中心和承辦銀行聯動。
(6)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與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區別
|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
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 |
資金來源 |
公積金管理部門歸集的住房公積金 |
銀行自有的信貸資金 |
承擔風險的主體 |
政府設立的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不承擔貸款風險 |
商業銀行自擔風險 |
貸款對象 |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貸款利率 |
比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低 |
|
審批主體 |
公積金管理中心 |
商業銀行自己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