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與風險管理
一、風險、收益與損失
(一)風險的定義
1.風險是未來收益或損失的不確定性。具體說,如果某事件收益或損失是固定的,并被事先確定下來,就不存在風險;如收益或損失存在變化可能性,且變化過程無法事先確定,則存在風險。
2.風險的結果可能是正面,也可能是負面。例如,央行上調基準利率,對浮動利率貸款為主要業務的商業銀行,利好;對持有大量金融工具的商業銀行,利空。
(二)正確認識風險與收益的關系
1.有助于商業銀行對損失可能性和盈利可能性平衡管理,防止過度強調風險而制約盈利發展。
2.有利于商業銀行在經營中主動承擔風險,利用經濟資本配置、經風險調整的業績評估等方法,遵循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原則,促進銀行發展。
3.從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特殊性,從內部控制、外部監管角度,關注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重點分析在不同風險狀況下,銀行損失的可能性。
(三)正確認識風險與損失的關系
1.損失:事后概念,反映風險事件發生后造成的實際結果。
風險:事前概念,損失發生前的狀態,風險定量分析中可以用概率和統計方法計算出來損失規模和發生的可能性。
2.二者是不能同時并存的事物發展的兩種狀態。將風險誤解為損失,危害在于混淆“損失發生之前的風險管理”和“損失發生后的善后處置”,削弱風險管理主動性、積極性,無法將風險關口前移,防范、規避風險
3.損失類型
金融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分為:預期損失、非預期損失和災難性損失。
預期損失:基于歷史數據可預見的損失,歷史時期內損失的平均值。
非預期損失:利用統計分析方法計算出對預期損失的偏離,難以預見。
災難性損失:超出非預期損失之外,可能威脅商業銀行安全性、流動性的重大損失。
4.應對方案:
預期損失:通過提取損失準備金和沖減利潤的方式來應對和吸收;
非預期損失:通過資本金來應對;
災難性損失:一般通過保險手段來轉移,對衍生產品過度交易帶來的災難性損失,通過事前嚴格限制高風險業務(行為)來規避。
二、風險管理與商業銀行經營
商業銀行從本質上來說就是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以經營風險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
商業銀行是否愿意承擔風險、能否有效管理和控制風險,直接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敗。
1998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警告世人,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對于促進全球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我國《銀行法》第四條: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對銀行風險進行正確的識別、計量、監測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是保證穩健經營,實現“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經營原則的根本所在。因此,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
風險管理與商業銀行經營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關鍵字:承擔和管理風險、改變經營模式、提供風險管理定價依據、創造價值、核心競爭力)
第一,承擔和管理風險是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能,也是商業銀行業務不斷創新發展的原動商業銀行通過吸收和承擔客戶不愿意承擔的風險,成為整個經濟社會參與者用來轉嫁風險的主要平臺。商業銀行吸收和承擔客戶風險的能力主要來自其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技能,利用分散或對沖等方法對從客戶方承擔過來的風險進行管理。
例如,私人銀行業務,增加利潤,銀行主動承擔、管理風險;外匯交易和衍生產品交易,大多數商業銀行都是以做市商的方式向客戶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
積極、主動地承擔和管理風險有助于商業銀行改善資本結構,更加有效地配置資本,以及大力推動金融產品開發。
第二,風險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了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從傳統上片面追求擴大規模,向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精細化管理模式轉變;從以定性分析為主的傳統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為主的風險管理模式轉變;從側重于對不同風險分散管理的模式,向集中進行全面風險管理的模式轉變。
通過風險管理,商業銀行可以了解和認識其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內部狀況和業務開展的不確定性,對影響商業銀行盈利性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和預測。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可以根據對未來的客觀預期,從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主動、動態地管理潛在風險,為提高收益制定相關策略,將各種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最終實現風險-收益的合理平衡。
如果沒有風險管理,商業銀行的戰略實施只能停留在業務指導層次,難以從宏觀戰略層次和微觀技術上分析、判斷風險與收益的合理性,難以適應商業銀行現代化發展的要求。
第三,風險管理能夠為商業銀行風險定價提供依據,并有效管理金融資產和業務組合。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能否對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科學、合理的定價,直接決定了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通過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可以準確識別和計量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風險成本和風險水平,并據此制定具有競爭力的價格。此外,商業銀行可以廣泛采用風險管理技術進行動態管理,調整資產、負債組合,發現并拓展新型業務。例如,借助風險管理技術和信息系統,國際先進金融機構能夠針對客戶的特定需求,提供迅捷且多樣化的私人銀行財富管理服務。
第四,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能夠為商業銀行創造價值。
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具有自覺管理、微觀管理、系統管理、動態管理等功能。高水平的風險管理能夠降低商業銀行的破產可能性和財務成本,保護商業銀行所有者的利益,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例如,商業銀行的負債一般由浮動利率負債和固定利率負債組成,資產包括浮動利率資產和固定利率資產,利率風險顯然是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中至關重要的風險。利用風險管理技術,合理匹配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或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對沖風險,有助于降低利率風險敞口,降低現金流的波動性,穩定商業銀行收入水平,降低稅收負擔,減少經營成本。
此外,良好的風險管理體系也將有效地降低各類風險水平,減少附加的監管要求,降低法律、合規、監管成本。因此,建立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被認為是商業銀行創造價值的重要手段。
第五,風險管理水平體現了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不僅是商業銀行生存發展的需要,也是現代金融監管的迫切要求。
從市場經濟本質來看,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主要反映在市場競爭中一家商業銀行相對于其他商業銀行對良好投資機會的把握能力。市場經濟是風險經濟,任何投資都是風險和收益的結合,只有那些有能力承擔高風險的商業銀行,才能獲得高收益的投資機會。
在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過程中,有兩個至關重要的因素決定其風險承擔能力:一是資本金規模,因為資本金可以吸收商業銀行業務所造成的風險損失,資本充足率較高的商業銀行有能力接受相對高風險、高收益的項目,比資本充足率低的商業銀行具有更強的競爭力;二是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資本充足率僅僅決定了商業銀行承擔風險的潛力,而其所承擔的風險究竟能否帶來實際收益,最終取決于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只有通過積極、恰當的風險管理,才有可能將所承擔的風險轉化為現實的盈利。此外,有效的風險管理還有助于降低經營成本,從而使商業銀行在競爭中更加具有風險承擔上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