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預期損失:指在客觀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經過長期觀察而計算的年平均損失。等于年平均事故發生次數乘以每次事故所造成的平均損失。
年度最大可能總損失:指在一特定年度中,單一或多個風險單位可能遭受一種或多種風險事故,其所造成的最大總損失。
一定時期總損失:是指在已知該時期內損失次數概率分布和每次損失金額概率分布的基礎上所求的損失總額。
損失頻率:是指一定時期內某種風險事故發生的次數。
風險控制:指為了降低損失頻率,縮小損失幅度的各種措施。
骨牌理論: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其因果關系,由5張骨牌構成,分別為社會環境、人的過失、不安全行為、意外事故和傷害。
一般控制理論:強調意外發生的原因,危險的物質條件或因素比危險的人為操作更為重要。能量釋放理論:損失控制應重視機械或物的因素的管理,即為人們創造一個更為安全的物質環境。
TOR系統理論:認為組織管理方面的失誤是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
系統安全理論:萬物均可視為系統,而每個系統均由相關的系統或較小的系統組合而成。當系統中人為或物質因素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意外事故就會發生。
風險規避:是指有意識地回避某種特定風險的行為。
損失控制:是指通過降低損失頻率或者減少損失程度來減少期望損失成本的各種行為。
工程法:以工程技術為手段,通過對物質性風險因素的處理,以達到損失控制目的的控制技術。
教育法:通過安全教育和培訓來消除人為風險因素,以達到損失控制的目的。
不安全行為:指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違反勞動生產規則的不合理行為。
風險管理教育:消除人為風險因素,防止不安全行為的出現以達到損失控制目的的最基本措施,包括安全法制教育、風險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態度教育。
程序法:是指以制度化的程序作業方式進行損失控制的方法。
應急計劃: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而制訂的控制風險的方法。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事故發生時的施救方案;二是如何克服事故后經濟活動中斷所造成的影響。
隔離法:將某一風險單位分割成許多獨立的、較小的單位,以達到減小損失幅度的目的。
控制型風險轉移:是指借助合同或協議,將損失的法律責任轉移給其他個人或組織(非保險人)承擔。
間接成本:必須花費的機會成本或其他間接的花費。
損失融資:即用獲取資金的辦法來支付或補償損失。
自留風險:企業自己直接承擔風險損失或企業為自己遭受的損失支付賠償金。
風險轉移:某企業遭受損失后,由其他機構承擔損失的財務后果或支付賠償金。
事先損失融資:企業預先積累一定的資金來應對未來損失。
事后損失融資:損失賠償分布在事故發生后的幾個財務預算期內。
保險:是指集合多數同類風險,分擔損失的一種經濟制度。
每一事件免賠額:企業對已經投保的每一次損失都要支付免賠額以內的損失。
累計免賠:企業在保單有效期內支付累計損失額在累計免賠額以內的損失。
保單限額:保單通常會以保單限額的形式對保險公司的支付數額設定上限。
分層保險:企業從不同的保險公司那里“分層”購買保險。
回溯型費率保單:先交預付保費,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所有的損失;投保人最終支付的總保費(回溯保費)取決于保險有效期內損失的規模。
有限風險:只有少量的風險轉移給了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