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事件/內容 | ||
大事記 |
2006年11月6日 |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通過(21條) | |
2007年3月1日 |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施行 | ||
報告主體應報告的交易 |
大額交易 |
單筆或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支取、結售匯、票據解付、匯款和現鈔兌換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 |
單位銀行帳戶之間單筆或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 | |||
個人銀行帳戶之間及個人銀行賬戶與單位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 |||
交易一方為個人、單筆或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 |||
可疑交易 | |||
免于報告的交易 |
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定期存款續存、活期存款與定期存款的互轉; | ||
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 |||
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不含其下屬的企事業單位) | |||
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交易 | |||
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 |||
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 |||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 |||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 |||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