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第五章第一節考點及相關練習題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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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存款又叫對公存款,是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單位存款一般分為單位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單位協定存款和保證金存款等。
單位活期存款賬戶又稱為單位結算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簡稱基本戶,是指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企業、事業單位等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賬戶,同一存款客戶只能在商業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簡稱一般戶,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對其特定用途的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以下特定用途的資金可以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建設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基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等。
4.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情形包括: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資。該種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