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個人理財投資者教育
一、投資者教育概述
(一)投資者教育概念
銀行個人理財的投資者教育,主要是指針對銀行個人理財客戶開展的普及理財知識、宣傳理財政策法規、揭示理財風險,并引導客戶依法維權等各項活動。
(二)投資者教育對象
銀行理財投資者教育對象是廣大理財服務對象,包括銀行個人理財客戶以及潛在銀行個人理財客戶。
(三)投資者教育實施主體
投資者教育作為一項普惠全社會的活動,其實施主體不應僅是商業銀行,還應包括監管機構、行業協會以及其他組織,甚至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來共同參與。商業銀行是投資者教育的最主要的實施主體,中國銀行業協會在投資者教育中發揮著行業組織的協調引導作用,銀監會一貫重視投資者教育,對個人理財投資者教育方向和重點提出指導性原則和意見。
二、投資者教育功能
1.投資者教育可以幫助客戶樹立正確的理財觀,提高客戶素質,增強客戶的風險意識。
(1)投資者教育有利于提升客戶對創新產品的認知能力。
(2)投資者教育有利于增強客戶的信心。
(3)投資者教育有利于增強客戶自我保護能力。
2.投資者教育可以有效減少銀行的客戶投訴和糾紛,降低銀行聲譽風險,促進理財業務健康發展。
3.投資者教育可以規范理財市場主體行為,提高金融市場有效性。維護金融穩定。
三、投資者教育內容
1.普及理財基礎知識。商業銀行應該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采用豐富多彩的方式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理財基礎知識,提供客戶理財經驗交流平臺。
2.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商業銀行應積極、主動宣傳包括與理財業務相關的各類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就客戶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3.揭示理財相關風險。揭示理財相關風險是銀行投資者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揭示理財相關風險讓客戶了解和區分不同理財產品和理財方案的風險特征,尤其是讓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理解“買者自負”的基本原則。
4.介紹理財業務。銀行的投資者教育應當包括個人理財相關的基礎知識、風險收益特點、服務流程等內容。
5.傳遞經營機構的基本信息。
6.接受客戶咨詢,處理客戶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