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職業道德和投資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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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個人理財業務從業資格簡介
一、境外理財業務從業資格簡介
在國外和我國香港地區,對個人理財從業人員資格一般都有具體要求,以明確從業人員的資質條件、職業操守、相關限制及違法責任,保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從事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理解所推介產品的風險特性,遵守職業道德。近年來,注冊從業人員(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FP)逐漸成為國際上金融領域最權威、最流行的個人理財職業資格,被譽為專業、有操作經驗的理財專家,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專業理財建議,保證財務獨立和金融安全。 二、境內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從業資格
中國銀行業協會于2006年6月6日成立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并制定了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CCBP)制度。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是中國境內銀行業的基本從業標準。《個人理財》涵蓋的內容包括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基礎知識、專業技能、相關法規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等基礎內容,是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崗位以及有志于從事該工作人員學習的基礎教材。
三、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從業人員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有以下幾點:
1.對與個人理財業務活動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監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認識。這是從業
人員依法合規為客戶提供個人理財服務的基本保障。
2.遵守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制定的個人理財業務人員職業道德標準、行為守則。
3.掌握所推介產品或向客戶提供咨詢顧問意見所涉及產品的特性,并對有關產品市場有所認識和理解。
4.具備相應的學歷水平和工作經驗。
5.具備相關監管部門要求的行業資格。行業資格是指通過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或認可而取得的從事該行業工作所應當具備的資格。
6.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