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授信額度的確立流程
銀行信貸部門應按照以下的流程來決定授信額度:
①通過與有潛力信用額度的借款企業進行討論,分析借款原因和借款需求。信貸業務人員應從季節銷售增長、快速銷售增長的持續期、資產效率的衰減、固定資產的代替或擴張、長期投資、貿易貸款的減少或改變、債務重構、非充分盈利能力、股息需求、一次性或意外成本等方面,對借款原因和借款需求進行分析。
②如果通過評估借款原因,指明了短期和長期借款存在的理由,在一些情況下,長期貸款的進程可以在這一時點上進行大致的評估。
③討論借款原因和具體需求額度,評估借款企業可能產生的特殊情況。
④進行信用分析,辨別和評估關鍵的宏觀、行業和商業風險,以及所有影響借款企業的資產轉換周期和債務清償能力的因素。
⑤進行償債能力分析,評估滿足未來債務清償所需的現金流量。
⑥如果信用分析做出借款決定同時建立授信額度,那么超過兩個以上信貸過程,對于每一個過程都必須反映上述決定貸款額度的六個因素所決定的貸款最小值,合適的保護差價必須與額度相結合。
⑦整合所有的授信額度作為借款企業的信用額度,包括現存所有的有效授信額度以及新的正在申請批準的信貸額度,完成最后授信申請并提交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