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再出手從支付結算入手防范電信詐騙。
為有效應對和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新形勢和新問題,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和轉接清算機構等健全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加強轉賬管理、強化特約商戶與受理終端管理并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在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上,央行要求加強單位支付賬戶開戶審核、開展存量單位支付賬戶核實、完善支付賬戶密碼安全管理、健全單位客戶風險管理、優化個人銀行賬戶變更和撤銷服務、建立合法開立和使用賬戶承諾機制并加大買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冒名開戶懲戒力度。
其中,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完善客戶修改支付賬戶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等業務的安全管理,不得僅憑驗證支付賬號綁定銀行賬戶信息即為客戶辦理修改支付賬戶登錄密碼、支付密碼和預留手機號碼等業務。
央行同時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銀行應當為個人提供境內分支機構跨網點辦理賬戶變更和撤銷服務。
自2019年4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在加強轉賬管理上,《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對于客戶選擇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非實時到賬的轉賬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在辦理結果回執或界面明確載明該筆轉賬業務非實時到賬。
同時,央行還改進了ATM轉賬管理。
銀行通過自助柜員機為個人辦理業務時,可在轉賬受理界面(含外文界面)以中文顯示收款人姓名、賬號和轉賬金額等信息(姓名應當脫敏處理),并以中文明確提示該業務實時到賬,由客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不再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61261號)第八項關于自助柜員機轉賬24小時后到賬的規定。鼓勵銀行在自助柜員機應用生物特征識別等多因素身份認證方式,積極探索兼顧安全與便捷的支付服務。
按照此前規定,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ATM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