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維護管理
每日 | 1.保持系統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電池 3.系統內的產品壽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達到壽命極限的產品應及時更換 4.當消防應急標志燈具的表面亮度小于15cd/m2時,應馬上進行更換 |
每月 | 1.檢查消防應急燈具,如果電池電壓過低,應及時更換電池 2.光源無法點亮或有其他故障,應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3.發現故障聲光信號,應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
每季 | 1.檢查消防應急燈具、如果發出故障信號或不能轉入應急工作狀態,應及時檢查電池電壓。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狀態 2.檢查應急工作時間 3.檢查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制功能 |
每年 | 1.除季檢查內容外,還應對電池做容量檢測試驗 2.試驗應急功能 3.試驗自動和手動應急功能,進行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