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華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6月初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分別為1000萬元、400萬元和600萬元。6月份發生如下經濟業務:(1)接受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該固定資產原值20萬元,累計折舊4萬元,評估原價18萬元,投資雙方認定的價值為15萬元。(2)購入材料一批,價款10萬元,增值稅1.7萬元,全部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3)6月1日從銀行取得短期借款20萬元,期限為6個月,年利率3%。(4)將商品1000件交付給B公司,委托其銷售,該商品成本100元/件,合同規定B公司按每件150元出售,并按售價10%收取手續費。(5)收到B公司開來的代銷銷售清單后,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交付B公司,發票上注明售價15萬元,增值稅2.55萬元。扣除1.5萬元手續費后,應收B公司16.05萬元,款項尚未收到。(6)向C公司發出商品,成本6萬元,售價8萬元,增值稅率17%。上月已預收C公司購貨款4萬元,余款尚未收到。(7)本月盤盈一項固定資產,經批準,作為營業外收入。該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值50000元,估計折舊30000元。(8)計提本期固定資產折舊10萬元,其中車間用固定資產折舊7萬元,行政管理部門用固定資產折舊3萬元。(9)向希望工程捐款5萬元。(10)計提本月份應分擔的短期借款利息500元。要求:(1)根據上述業務編制分錄;(2)計算6月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中“資產總計”、“負債合計”和“所有者權益合計”的金額。
正確答案:
(1)
①借:固定資產15
貸:實收資本15
②借:原材料1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銀行存款11.7
③借:銀行存款20
貸:短期借款20
④借:委托代銷商品10
貸:庫存商品10
⑤借:應收賬款16.05
營業費用1.5
貸:主營業務收入1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
借:主營業務成本10
貸:委托代銷商品10
⑥借:預收賬款9.36
貸:主營業務收入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6
借:主營業務成本6
貸:庫存商品6
⑦借:固定資產2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
貸:營業外收入2
⑧借:制造費用7
管理費用3
貸:累計折舊10
⑨借:營業外支出5
貸:銀行存款5
⑩借:財務費用0.05
貸:預提費用0.05
(2)
①資產余額=1000+15+10-11.7+20+16.05-10-6+2+7-10-5=1027.35萬元
②負債余額=400-1.7+20+2.55-9.36+1.36+0.05=412.9萬元
③所有者權益余額=600+15-1.5+15-10+8-6+2-3-5-0.05=614.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