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財 政
九、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公共物品的基本含義,公共財政的 基本特征和基本職能,并能夠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對一些基本的財政活動作出分析判斷。
考試內容
(一)公共物品的定義及其融資與生產
公共物品及其特征,公共物品的需求顯示,公共物品的融資 與生產,公共物品供給的制度結構。
(二)公共財政的基本含義與特征
公共財政的基本含義,公共財政的基本特征。
(三)公共財政的基本職能
資源配置職能,收入分配職能,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
十、財政支出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財政支出的主要分類方法,影響財政支出規模的主要因素,財政購買性支出、轉移性支出的特點和功能,并能夠在此基礎上,結合所理解和掌握的知識,對一些財政支出活動作出分析判斷。
考試內容
(一)財政支出及其分類
如何理解財政支出數據,財政支出分類方法,中國的政府支出分類。
(二)影響財政支出規模的主要因素
經濟發展因素,政治因素,經濟體制制度因素,社會因素。
(三)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
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的含義與特點,購買性支出與轉移性支出的功能比較。
十一、財政收入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分類方法的內容,衡量財政收入規模的指標和標準;影響財政收入規模的主要因素,政府債務收入的特點,政府債務的經濟影響和衡量政府債務規模的指標,并能夠在此基礎上,結合實例,對財政收入的形式、分類作出判斷,并能夠根據數據資料計算債務規模的指標。
考試內容
(一)財政收入形式與分類
財政收入的含義,財政收入的形式、財政收入的分類,包括按財政收入來源和性質、經濟部門、取得收入依據、取得收入穩定程度、財政收入價值構成、財政收入管理權限對財政收入進行分類的主要內容。
(二)影響財政收入規模的主要因素
財政收入規模的衡量指標,影響財政收入規模的主要因素,財政收入規模的確定。
(三)政府債務收入 。
政府債務收入的含義和特征,,政府債務的經濟影響,政府債務收入規模的衡量指標。
十二、稅收基本制度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稅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稅制的各項構成要素及其主要內容,稅收的主要分類方法,流轉稅、所得稅和財產稅的主要特點及其幾個主要稅種的稅制內容,"十二五"時期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的主要內容,并能夠在此基礎上,根據所理解和掌握的有關稅收知識,對稅收活動作出比較、分析和判斷。
考試內容
(一)稅收的基本含義與特征
稅收的基本含義,稅收的基本特征。
(二)稅制要素與稅收分類
稅制要素,包括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加成和減免、違章處理等內容,邊際稅率和平均稅率、名義稅率和實際稅率、零稅率和負稅率的基本含義。
稅收分類:按課稅對象、按計稅依據、按稅收管理權限、按稅負能否轉嫁、按征稅機關分類的方法和主要內容。
(三)流轉稅類
流轉稅的主要特點,增值稅,消費稅。
(四)所得稅類
所得稅主要特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五)財產稅類
財產稅的特點,車船稅。
(六)"十二五"時期稅制改革
"十二五"時期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的主要內容。
十三、政府預算制度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政府預算的含義、職能、原則和分類,我國政府預算編制、審查、執行、調整與決算的內容,部門預算的含義、功能內容及其編制方法,并能夠在此基礎上,
運用所理解和掌握的政府預算知識,對一些基本的政府預算活動作出分析判斷。
考試內容
(一) 政府預算職能
政府預算的含義,政府預算的職能,政府預算的原則,政府預算的分類。
(二)我國政府預算周期
政府預算周期的含義,我國政府預算編制、預算審查和批準、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等環節的主要內容。
(三)部門預算
部門預算的含義,部門預算的主要內容,部門預算的編制程序和方法,編制部門預算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