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1】1990年12月母公司將成本24000元的存貨出售給子公司作為固定資產,并于當年底投入使用。母公司的售價為30000元,子公司按直線法計提折舊,無殘值,使用期限3年,期滿報廢。
1991年:
借:主營業務收入3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24000
固定資產原值6000
借:累計折舊2000
貸:管理費用2000
1992年: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6000
貸:固定資產原價6000
借:累計折舊2000
貸:管理費用2000
借:累計折舊2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2000
1993年: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6000
貸:營業外收支6000
借:營業外收支2000
貸:管理費用2000
借:營業外收支4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