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計稅基礎=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計稅基礎=取得成本-以前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已累計稅前扣除的金額
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其計稅基礎一般為取得成本,即企業為取得某項資產支付的成本在未來期間準予稅前扣除。在資產持續持有的過程中,其計稅基礎是指資產的取得成本減去以前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已經累計稅前扣除的金額后的余額。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在某一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是指其成本扣除按照稅法規定已在以前期間稅前扣除的累計折舊額或累計攤銷額后的金額。
(一)固定資產
以各種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確認時其賬面價值一般等于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在持有期間進行后續計量時,由于會計與稅收規定就折舊方法、折舊年限以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等處理的不同,可能造成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
1.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差異。
2.因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產生的差異。稅法對會計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均不認可,真實發生時才認可。
(二)無形資產
除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初始確認時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成本之間一般不存在差異。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
稅法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市價的波動在計稅時不予考慮,有關金融資產在某一會計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取得成本,從而造成在公允價值變動的情況下,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
(四)其他資產
1.投資性房地產。對于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其計稅基礎的確定類似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確定類似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2.其他計提了資產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有關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后,其賬面價值會隨之下降,而稅法規定資產在發生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稅前扣除,即其計稅基礎不會因減值準備的提取而變化,造成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以后,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
總結:這個地方是考點,一般都會有計算型考題出現,一定要熟練掌握。多看例題,多做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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