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所得稅準則中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對于所有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除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合并中取得資產、負債相關的以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資產應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由于公允價值和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也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商譽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3)其他的情況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