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樣風險
抽樣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可能不同于如果對整個總體實施與樣本相同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的風險。抽樣風險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1、信賴過度風險和誤受風險:形成不正確的結論,影響審計效果。
2、信賴不足風險和誤拒風險:追加更多的程序,影響審計效率。
對此需要中華會計網校各位學員注意的有兩點:
第一,只要抽樣,抽樣風險就存在。
第二,抽樣風險與樣本規模成反方向變動:樣本規模越小,抽樣風險越大;樣本規模越大,抽樣風險越小。無論是控制測試還是細節測試,注冊會計師都可以通過擴大樣本規模降低抽樣風險。如果對總體中的所有項目都實施檢查,就不存在抽樣風險,此時審計風險完全由非抽樣風險產生。
二、非抽樣風險
非抽樣風險是指由于任何與抽樣風險無關的原因而得出錯誤結論的風險。
在審計過程中,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原因包括下列情況:
1、注冊會計師選擇的總體不適合于測試目標。
2、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定義誤差(包括控制偏差或錯報),導致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樣本中存在的偏差或錯報。
3、注冊會計師選擇了不適于實現特定目標的審計程序。例如,注冊會計師依賴應收賬款函證來揭露未入賬的應收賬款。
4、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評價審計發現的情況。例如,注冊會計師錯誤解讀審計證據可能導致沒有發現誤差。注冊會計師對所發現誤差的重要性的判斷有誤,從而忽略了性質十分重要的誤差,也可能導致得出不恰當的結論。
5、其他原因。
注意:
非抽樣風險是由人為錯誤造成的,雖不能量化,但可以通過仔細設計其審計程序來降低、消除或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