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稅法》輔導講義
考前說明
一、教材結構
本教材共17章,分為三部分,結構如下:
1、第一部分:稅法概論(第1章)
2、第二部分:稅收實體法(第2~15章):(1)流轉稅種(第 2 ~4章);(2)其他稅種(第5 ~13章);(3)所得稅種(第14 ~15章)。
3、第三部分:稅收程序法(第16 ~17章)
二、考試類型、分值
1、單項選擇題 (1×20=20分)
2、多項選擇題 (1×15=15分)
3、判斷題 (1×15=15分)
4、計算題 (4個小題,計20分左右)
5、綜合題 (3~4個小題,計30分左右)
總分合計: 100分
及格分數線: 60分
考試時間: 2.5小時
三、命題特點
1、題量穩定:客觀題(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為50個小題;
主觀題(計算題、綜合題)為7~8個小題。
2、客觀題覆蓋面廣:
3、主觀題重點突出:
4、主觀題跨章節(稅種)、跨學科考核逐步增加:
5、主觀題考核難度逐步加大:業務復雜、陷阱增加、隱蔽程度提高
四、重點內容
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三章消費稅法;第四章營業稅法;第十四章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五章個人所得稅法。
五、教材主要變化內容
2008年稅法科目大綱內容與2007年相比有較大變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 第三章消費稅內容結構有所調整;
2. 對第十一章車船稅法進行重新編寫;
3. 第十四章企業所得稅法按新規定編寫;
4. 刪除了第十五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六、考試要求:稅法考題首頁
20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稅法》試題卷
請考生關注下列答題要求:
1、請在答題卷和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寫)姓名、準考證號和身份證件號;
2、請將答題卷第1頁上的第5號條形碼取下,并粘貼在答題卡的指定位置內;
3、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的答題結果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
4、計算題、綜合題的答題結果用藍(黑)色鋼筆、圓珠筆寫在答題卷的指定位置內,用鉛筆答題無效;
5、在試題卷上填寫答題結果無效;
6、試題卷、答題卷、答題卡、草稿紙在考試結束后一律不得帶出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