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一、我國現行稅法體系(歷史角度)
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主體稅角度)
第五節 我國稅收管理體制
一、稅收管理體制
我國的稅收管理體制是建立在1994年的分稅制基礎上。
核心是稅權的劃分。
二、稅收立法權的劃分
(一)我國稅收立法權劃分的現狀
第一,中央稅、中央與地立共享稅以及全國統一實行的地方稅的立法權集中在中央,以保證中央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企業平等競爭。
第二,依法賦予地方適當的地方稅收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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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管理體制
我國的稅收管理體制是建立在1994年的分稅制基礎上。
核心是稅權的劃分。
二、稅收立法權的劃分
(一)我國稅收立法權劃分的現狀
第一,中央稅、中央與地立共享稅以及全國統一實行的地方稅的立法權集中在中央,以保證中央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企業平等競爭。
第二,依法賦予地方適當的地方稅收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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