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明確了企業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對“當期銷項稅額”時間的限定,是增值稅計稅和征收管理中重要的規定。
二、納稅期限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三、納稅地點
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
第十一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專用發票的聯次
二、專用發票的開票限額
三、專用發票領購使用范圍
四、專用發票開具范圍
五、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六、開具專用發票后發生退貨或開票有誤的處理
七、專用發票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
相關推薦:
特別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