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第三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參考《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大地稅發〔2004〕19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承租包括投資者在內個人的房屋給職工住,確屬租賃性質的,應按雙方簽訂的合規的書面租賃合同,憑合規的租賃業發票,可以扣除租賃費用,其他個人費用不允許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為員工租房,與公寓直接簽訂租賃協議并取得發票,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若員工以個人名義簽訂租房協議,租金發票應開具給員工,稅法上不能作為企業的費用來處理。企業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提供住房補助,或以非貨幣形式提供住房的支出均應列入職工福利費的內容。如采用以個人名義報銷的方式,由于房租發生的主體不是企業而是員工,因此作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不允許從稅前扣除。
課程輔導:2013年注會HD高清課件全新上線 業內頂級講師聚首助你輕松拿證
報考指南:2013注會報名/報名入口/報名費用 考辦聯系方式 教材 注會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