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第一章:稅法總論,包括七小節內容。稅法章節核心內容解讀>>
【章節內容】
第一節:稅法的概念
第二節:稅法原則
第三節:稅法要素
第四節: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第五節:稅收執法
第六節: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節:國家稅收關系
【本章重點內容】
本章內容是該科目的第一章,主要是一些稅法的基本知識、基本框架。為后面的學習提供一個基礎,對于初學者來說必須開好這個頭,從第一章開始好好學,打牢基礎。
往年考題分值在2分左右,主要考查單選題、多選題這類客觀題型。命題比較集中在稅法原則、稅收法律關系、稅法構成要素、稅收立法、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等方面的內容。
【本章例題】
根據稅法的適用原則,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程序優于實體原則是指在訴訟發生時,稅收程序法優于稅收實體法適用
B.根據法律優位原則,稅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但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與稅收行政規章的效力相同
C.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
D.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
答案:B
解析: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規章的效力,選項B不正確。
2.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陳述,正確的是( )。
A.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的當事人主要是國家稅務機關
B.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C.稅收法律關系的變化主要取決于稅收法律事實
D.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不平等的,只保護納稅人的權利
答案:C
解析:選項A,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一方是履行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選項B,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選項D,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平等的,不能只對一方保護,而對另一方不予保護。
2018年注冊會計師講師密訓鎖分,購課贈送突破提分秘籍+講師真題點睛班+教材,點擊了解>>
熱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