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用于產品質量檢驗耗費的高爾夫球桿屬于必要的生產經營過程,不征消費稅。輪胎廠移送非獨立核算門市部待銷售的汽車輪胎,不征消費稅,如果門市部已經對外銷售了,應當按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2.【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購買煙葉可抵扣進項稅合計=30000×(1+10%)×(1+20%)×13%+1000×7%=5148+70=5218(元)
加工費進項稅=850(元)
乙企業應代收代繳消費稅=[30000×1.1×1.2×(1-13%)+1000*(1-7%)+500+5000]/(1-30%)*30%=17520.86(元)
進項稅轉出額=30000×13%+2790÷(1-7%)×7%=4110(元)
甲卷煙廠繳納的增值稅=(416500+35000)×17%-(5218+850-4110)=74797(元)
甲卷煙廠應申報繳納消費稅=416500×45%+17×150-17520.86×80%=175958.31(元)
3.【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選項A錯誤是因為該企業因為受托方沒有代收代繳消費稅而必須補繳消費稅。選項B正確因為企業收回的已經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的白酒再銷售時,不必再繳納消費稅了。選項C正確是因為此項業務不屬于委托加工業務,所以委托方企業不繳納消費稅,而應由受托方按自產自銷業務繳納消費稅。選項D正確是因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白酒連續生產其他酒的,不繳納消費稅。
4.【正確答案】ABCD
5.【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納稅人采取賒銷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6.【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范圍的劃分原則為:(1)以單一酒基為原料生產的白酒,按其酒基屬于糧食類和薯類、其他類分別確定;(2)以不同種類的白酒勾兌的白酒,從高適用稅率,即適用糧食白酒的稅率。用甜菜為原料生產的白酒和山藥為原料生產的白酒,均按薯類白酒征稅。
7.【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稅法規定,從聯營企業購進后再直接銷售的卷煙,對外銷售時無論是否加價,凡是符合下述條件的,不再征收消費稅;不符合下述條件的,則征收消費稅。
回購企業在委托聯營企業加工卷煙時,除提供聯營企業所需加工卷煙牌號外,還須同時提供稅務機關已經公示的計稅價格,聯營企業必須按照已公示的調撥價格申報繳納消費稅;回購企業將聯營企業加工卷煙回購后再銷售的卷煙,其銷售收入應與自產卷煙的銷售收入分開核算,以備稅務機關檢查,如不分開核算,則一并計入自產卷煙銷售收入征收消費稅。
8.【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鞭炮焰火,可以抵扣領用部分已納消費稅。對于抵扣消費稅,稅法沒有限定必須取得專用發票。
9.【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零售環節適用稅率為5%,在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時征收。
10.【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以已稅汽車輪胎連續生產的汽車不得扣除外購已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