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公告
一、鑒定職業
1.A類:本省面向社會開考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詳見附件《2018年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職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2.B類:本省面向社會開考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詳見附件《2018年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職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3.C類:符合人社廳發[2017]133號文件范圍的收尾考試,包括不在目錄中的一次性補考和已經備案的“雙證書”職業。
二、鑒定時間
本省全年安排的統考月份和對應日期見下表,如遇鑒定考生人數較多等特殊情況,統考日期將順延一天:
說明:
1.網上報名時間、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網上繳費時間以“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www.jxzp.gov.cn)公布時間為準。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內具體鑒定統考日期。
2.各職業3—5級鑒定一般由“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組成,1-2級鑒定需進行綜合評審。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統考或專場考核方式,由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
“操作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一般安排在本項目“理論知識考試”科目之后。A類職業的操作技能考核由承擔考核的鑒定所站組織實施,操作技能考核在理論知識考試前10個工作日,按隸屬關系向同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報送操作技能考核安排方案和《組織冊》(電子版),包括參加實操考核的時間、地點、考評員安排等詳細信息;操作技能考核必須在理論知識考核后30天內完成,并將考評組成員聯名出具的考評情況報告(按職業工種)、實操成績及影像資料(光盤)報同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B類職業的操作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由省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統一組織實施。C類一次性補考職業鑒定考核全省統一安排在4月統考日進行。C類“雙證書”職業的鑒定考核按已向省中心報備備案的“雙證書”招生公告(簡章)資料及“雙證書”招錄學生備案人員中開展。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內具體鑒定統考日期。
3.“全國統一鑒定”的具體時間由省中心根據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4.“全省技師和高級技師統一鑒定”的具體時間由省鑒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鑒定申報
考生可向各級鑒定(指導)中心報名。省中心報名方式如下,各級鑒定中心可參照省中心報名方式制定本轄區報名方式。
(一)申報方式
鑒定申報分為團體申報和個人申報兩種方式。
1.團體申報
省以下鑒定中心,各類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鑒定所(站)、經各級政府部門批準具有職業培訓資質的團體申報鑒定需由所在團體通過“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www.jxzp.gov.cn)機構報名入口進行考生基本信息的錄入和上報。
提供材料:單位申報表、個人申報表、考生基本信息花名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證、資格證書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公章;不能提供學生證原件的須由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匯總表并加蓋公章。
2.個人申報
個人申報鑒定需通過“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www.jxzp.gov.cn)個人報名入口進行考生基本信息的錄入和上報。
提供材料:個人申報表、本人身份證件、學歷證、學生證、資格證書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電工、焊工、鍋爐操作工等職業(工種)必須提供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報時間
鑒定申報須于統考日前25個工作日完成,具體網上申報時間、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由省中心另行通知。
(三)申報條件
按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公布的《2018年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條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收費標準
注明:補考按補考科目收費。
四、成績查詢
鑒定成績可于鑒定科目全部結束后的30個工作日內,考生登錄“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進行查詢。
五、證書領取
(一)領取方式
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選擇到鑒定中心證書發放窗口或申請郵政快遞服務領取證書。通過團體申報鑒定的考生由申報機構領取證書,通過個人申報鑒定的考生由個人自行領取證書。
(二)領取地點
省中心: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1樓經辦大廳。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六、有關情況說明
(一)各鑒定項目統考月份與鑒定申報等事宜將由省中心具體安排并通知。
(二)如遇國定假日調整或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鑒定時間等有關安排由省中心進行調整。
(三)本省參加全國統考的考試項目,將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四)如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政策調整、職業資格目錄調整等情況,本省職業技能鑒定也將進行相應調整。
(五)A類職業一至三級和省管單位以及省管鑒定所(站)四至五級的鑒定考核由省中心負責實施,其他單位四至五級職業(工種)的考核鑒定由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中心組織。B類職業的考核鑒定,由省中心統一組織實施;未經批準,各地不得擅自組織開展考核鑒定工作。
(六)對提供偽造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職業資格等各類證書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鑒定資格,偽造的證書、證明及鑒定費用不予退還;對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事后一經查實其所提供的申報材料虛假,將取消其成績并對所獲職業資格證書做無效處理,鑒定費用不予退還。
(七)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是一項政策性強、技術性高、涉及面廣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強化管理,精心組織,堅持標準,嚴禁開展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以外的職業(工種)考核鑒定工作。
聯系地址: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
聯系電話:0791-88332676、88312232、88311564、88300580、88319039
附件:2018年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職業目錄
二、職業(B類)
1.安全評價師(三、二、一級)
2.保安員(五、四、三、二、一級)
3.勞動關系協調員(三、二、一級)
4.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四、三、二、一級)
5.育嬰員(五、四、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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