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為做好2011年全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提高鑒定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全國、全省統考品牌影響力,現將全國和全省統一鑒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一)全國統考職業(10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一級)、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
全省統考職業(14個):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三級)、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三級)、公關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三級)、物流師、企業培訓師、電子商務師、公共營養師、廣告設計師、計算機輔助設計繪圖員(電子、建筑、機械)、網絡管理員、社會工作者、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等(具體時間和職業等級安排情況見附件1、2)。
繼續組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等3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統一鑒定,具備條件的單位可向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申請設立相應的培訓鑒定試點機構,并按要求填寫《全省統一鑒定職業培訓鑒定試點機構申請表》(見附件3),經省中心資質初審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試驗性培訓鑒定工作。
新增采購師(國家職業資格三、四級)、婚姻家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的試驗性鑒定,各市可按每職業選擇1-2家單位參加試驗性培訓鑒定工作,具備條件的單位可向市中心申請設立相應的培訓鑒定試點機構,并按要求填寫《全省統一鑒定職業培訓鑒定試點機構申請表》,經各市初審合格并報省中心資質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試驗性培訓鑒定工作。
陳列展覽設計員職業不再作為全省統一鑒定職業。
(二)2011年我省心理咨詢師職業二級綜合評審仍采用撰寫論文和口頭答辯方式。其中理論、技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口頭答辯,參加答辯考生名單公布時間為考后兩周,口頭答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010年度參加鑒定的人員有單項成績不合格的,仍可在今年5月申報論文答辯補考。今年下半年起統一按照新辦法申報。
(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二級綜合評審方式調整為以紙筆作答完成一張“文件筐”形式的試卷,考生不再撰寫論文。
從5月份開始,調整物流師職業的鑒定考核形式,三、四級除進行理論、技能機考外,增加技能筆試。二級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筆試,答題卡作答。
以上兩個職業調整(增加)鑒定考核方式的樣卷將在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網(http://link.233.com/16204/)“公告通知”欄目上公示。
(四)信用管理師職業的生源組織和培訓工作由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組織實施,鑒定考核工作由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負責。
(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要求,2011年起理財規劃師全國統一鑒定采用上機考試方式,不再采取紙筆作答方式,考試教材、題型和內容不變;機考平臺采用ATA公司平臺,機考分兩天,考生可任選其中一天報名考試。
(六)項目管理師二級采用書面考試,紙筆題卡作答的方式,不再采取機考形式。
二、2011年“統考日”安排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工作實際,今年我省繼續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具體日期為:
全國、全省統考時間安排:
統考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 | |
上半年統考 |
5月21、22日 |
4月14日 |
下半年統考 |
11月19、20日 |
10月14日 |
試驗性鑒定日期為:
職業 |
考試形式 |
試驗性鑒定時期 |
統考日期 |
采購師 |
筆試 |
3月20日—4月30日 |
5月22日 11月20日 |
婚姻家庭咨詢師 |
筆試 |
7月1日—10月30日 |
11月20日 |
三、加強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規范管理,切實保證鑒定質量
(一)為確保統一鑒定質量,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點的集中管理。每個地區的考點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各地要在全國統一鑒定實施前2個月將《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報省中心,省中心匯總后報部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向社會公布全國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全省統一鑒定的考點由省中心審核后,在省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網向社會公布。各地在報名結束上報統考報名信息數據的同時,應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做好考場安排,并認真填寫上報《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試卷申請表》(見附件5)和《全國、全省統考考場安排表》(見附件6),確保試卷原封送達考場。
(二)各市和省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派遣監考人員等相關工作。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相關職業申報條件已在“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網”上的鑒定公告中詳細列出,請各市和省有關單位嚴格執行。各市和省有關單位應按要求將相應《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申請表》(附件7)、《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申請匯總表》(附件8)、“報名錄入器”生成的“考生報名數據”、《補考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9)紙質及電子數據各一份報省中心,電子郵箱: kongmunan@jshrss.gov.cn 。
(三)各地、省有關單位要不斷改進完善考前準備、考場安排、人員配備等考務管理工作。各考場要按30人標準教室設置,保證一人一桌,機考的考點要保證一人一機,并留有10%的機器備用,每個考試點設1名總監考及3名以上負責試卷整理裝訂的考務管理人員,每個考場至少派2名監考人員。考培要分離,各考點監考人員要相互交叉監考,切實履行職責,杜絕各種違規違紀現象。省中心按試卷交接要求,將于開考前1天將試卷直接送達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各市中心在開考前1小時將試卷和答題卡發至各考點。為防止答題卡誤涂、漏涂、不涂等現象,各考場監考人員要指導考生認真填寫,考試結束后,考生答題卡必須按順序裝入答題卡密封袋內,考生試卷一律收回裝入試卷袋中,并按考務管理規程要求將密封后的答題卡和考生試卷及考場記錄表于當天或次日送交省中心統一組織閱卷評分。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質量督導和舉報查處工作,按規定派遣相應的質量督導人員,做好統一鑒定的質量督導工作。去年,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為各市配備了手機屏蔽儀,各市要正確使用,考點考務管理辦公室要遠離屏蔽范圍,確保考試過程中信息的上傳下達,各考點要加強對監考人員的管理,在考前召開考務會議,進一步明確考生須知、監考人員須知等。
為做好統一鑒定工作,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25-83271726,統考當日值班電話025-83271779,各地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秉公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附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