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正確(0.5分)。
理由:依據《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規定,(1)建筑安裝工程費(或檢驗試驗費)中不包括構件破壞性試驗費(0.5分);(2)建筑安裝工程中的臨時設施費不包括試驗用房修建費用(0.5分)。
2.(1)要求建設單位支付保管費合理(0.5分)。
理由: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0.5分),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單位負責保管,建設單位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0.5分)。
(2)要求建設單位支付檢驗費合理(0.5分)。
理由: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0.5分),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由施工單位負責檢驗,建設單位承擔檢驗費用(0.5分)。
(3)要求建設單位支付二次搬運費不合理(0.5分)。
理由:二次搬運費已包含在措施費(或直接費)中(1分)。
3.(1)B工作停工3天:應批準工期延長3天(0.5分),因屬建設單位原因(或因屬非施工單位原因)(0.5分),且工作處于關鍵線路上(0.5分);費用可以索賠(0.5分),應補償停工損失=3天×30工日×50元/工日+3天×10臺班×200元/臺班=10500元(0.5分)。
(2)C工作停工5天:工期索賠不予批準(0.5分),停工損失不予補償(0.5分),因屬施工單位原因(0.5分)。
(3)E工作停工6天:應批準工期延長1天(1分),該停工雖屬建設單位原因(0.5分),但E工作有5天總時差(0.5分),停工使總工期延長1天;費用可以索賠(0.5分),應補償停工損失=6天×20工日×50元/工日+6天×5臺班×200元/臺班=12000元(0.5分)。
4.若構件質量檢驗合格,由建設單位承擔(2分);若構件質量檢驗不合格,由施工單位承擔(2分)。
5.由于非施工單位原因使B工作和E工作停工,造成總工期延長4天(1分),工期提前120+4-122=2天(1分),施工單位應獲工期提前獎勵(0.5分),應得金額==2天×3000元/天=6000元(0.5分)。
標準答案六:
1.⑴實際進度前鋒線如下圖所示。
⑵B工作拖后1周(0.5分),不影響工期(0.5分),因B工作總時差為1周(0.5分)。
⑶C工作拖后1周(0.5分),不影響工期(0.5分),因C工作總時差為3周(0.5分)。
⑷D工作拖后2周(0.5分),影響工期2周(0.5分),因D工作總時差為0(D工作為關鍵工作)(0.5分)。
2.批準工程延期2周(1分);
理由: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造成D工作拖延,不屬于施工單位原因(1分)。
3.(1)事件2不能索賠費用(0.5分),因異常惡劣的氣候造成施工單位機械損壞和施工人員窩工的損失不能索賠(1分)。
(2)事件4可以索賠費用(0.5分),因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屬非施工單位原因(1分)。
(3)可獲得的費用為4臺班×100元/臺班+1200元=1600元(1分)。
4.不予結算(1分),因施工單位對C工作的費用沒有報價(1分),故認為該項費用已分攤到其它相應項目中(2分)。
5.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結算款為:
A工作:840m3×300元/m3=252000元(1分)
B工作:1200m3×25%×320元/m3=96000元(1分)
D工作:4臺班×100元/臺班+1200元=1600元
小計:252000元+96000元+1600元=349600元(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