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試卷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參考答案
試題一
1.監理單位設置的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機構圖如下圖所示。(6分)
項目監理機構的缺點:職能部門與指揮部門易產生矛盾,信息傳遞路線長,不利于互通情報。(3分)
2.總監理工程師工作中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安排項目監理組負責人分別主持編制A1、A2標段兩個監理規劃。(0.5分)
正確做法: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A1、A2標段兩個監理規劃。(0.5分)
(2)不妥之處:六個職能部門根據Al、A2標段的特點,直接對A1、A2標段的施工單位進行管理。(0.5分)
正確做法:A1和A2兩個標段的項目監理組直接對A1、A2標段的施工單位進行監理。(0.5分)
(3)不妥之處:由相應標段項目監理負責人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停工整改。(0.5分)
正確做法:“工程暫停令”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0.5分)
(4)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工地會議。(0.5分)
正確做法:應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0.5分)
(5)不妥之處:第一次工地會議后,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規劃審核批準后報送建設單位。(0.5分)
正確做法:監理規劃應在簽定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1.5分)
3.項目監理人員職責分工中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投資控制組負責人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并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并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0.5分)
(2)不妥之處:合同管理組負責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0.5分)
(3)不妥之處:進度控制組負責人審批工程延期。(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工程延期。(0.5分)
(4)不妥之處:質量控制組負責人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0.5分)
(5)不妥之處:Al、A2兩個階段項目監理組負責人及時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0.5分)
試題二
1.事件1中監理單位是否應采納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及其理由。
(1)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的要求應采納。(0.5分)
理由:可以保證工程質量。(0.5分)
(2)在項目所在地行政轄區內進行了工商注冊登記的要求不應采納。(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0.5分)
(3)擁有國有股份的要求不應采納。(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0.5分)
(4)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求應采納。(0.5分)
理由: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才有資格進行施工。(0.5分)
2.事件2中,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是: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待安裝的設備修理費5.0萬元;已通過工程驗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復費0.5萬元;建設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的水泥損失費3.5萬元;停工期間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員工資1.5萬元;現場清理費0.3萬元。(2.5分)
事件2中,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是:現場施工人員受傷醫療補償費2.0萬元;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配備的停電時間用于應急的發電機修復費0.2萬元;停工期間施工作業人員窩工費8.0萬元。(1.5分)
建安工程施工單位總共可獲得費用補償為(5.0+0.5+3.5+1.5+0.3)萬元=10.8萬元。(1分)
工程延期要求成立。(1分)
3.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程序: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審定后予以簽認。(3分)
4.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變更設計的程序: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后,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境保護等內容時,應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定。(3分)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費用索賠的程序:(4分)
(1)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4)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并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后,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6)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索賠報告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