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點第十章:另類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
何謂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是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在其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成熟后,將其持有的權益資本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并實現投資的收益。常見的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機制主要有公開上市、并購或回購以及破產清算三大類。
1.公開上市(IPO)
公開上市(IPO)是指風險投資者通過風險企業股份公開上市,將擁有的私人權益轉換成為公共股權,在獲得市場認可后,轉手以實現資本增值。
IPO一般是在投資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的。其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家通過企業上市將其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公共股份在市場上套現以實現投資收益。IPO被認為是最常見且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在美國,大約30%的風險資本通過這種方式退出。
2.并購或回購
股份并購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按協商的價格收購或兼并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種退出渠道。股份出售分兩種:一是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并;二是指由另一家私募股權基金收購接手。
據統計,在美國超過三分之一的風險資本最終選擇了這種退出方式。
3.破產清算
當投資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股東、有關專業人員和單位成立清算組,對風險企業進行破產清算。
私募股權投資家一旦認定投資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速度過慢,不能達到預期的回報,即要果斷的撤資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