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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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考點】股權投資基金宣傳推介的禁止行為
【考綱要求】掌握
【所屬章節】第九章 第二節
【考點提煉】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股權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在宣傳推介過程中不得有以下行為:
(1)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或者為投資者提供多人拼湊、資金借貸等滿足投資金額的建議或者便利;
(2)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3)口頭或者通過簽訂回購協議、承諾函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最低收益,或者預測收益率;
(4)宣傳推介材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5)夸大宣傳、片面宣傳股權投資基金,違規使用安全、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本金無憂等可能使投資者認為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沒有風險的表述;(6)詆毀其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銷售機構;
(7)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者推薦性文字;
(8)向投資者宣傳的股權投資基金投向與股權投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向不符;
(9)未充分披露股權投資基金交易結構、各方權利義務、收益分配、費用安排、關聯交易(如有)、委托投資顧問(如有)等情況;
(10)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行為。
【2019.9真題測試】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宣傳推介過程中的以下行為屬于適當行為的有( )。
A. 向投資者宣傳最近 1 個月的過往業績
B. 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基金宣傳資料
C. 預測基金收益率
D. 委托有合格基金銷售資質的機構進行基金宣傳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