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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金從業《私募股權》章節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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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中,()投資者需承擔雙重征稅。
A.公司型
B.事業單位型
C.機構型
D.自然人
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從公司型基金獲得的分配是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因此對于公司型投資者來說,以股息紅利形式獲得分配時,根據現行稅法的相關規定,不需再繳納所得稅,故不存在雙重征稅;自然人投資者需就分配繳納股息紅利所得稅并由基金代扣代繳,因而需承擔雙重征稅(公司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
合伙人為自然人時,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的五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A.5%-35%;全額累進稅率
B.5%-35%;超額累進稅率
C.8%-25%;全額累進稅率
D.8%-25%;超額累進稅率
選項B符合題意:合伙人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合伙人為自然人時,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合伙人為企業時,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
實務中,()通常不作為課稅主體。
Ⅰ資管計劃
Ⅱ信托計劃
Ⅲ信托(契約)型基金
Ⅳ公司型基金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Ⅰ、Ⅱ、Ⅳ
實務中,信托計劃、資管計劃以及信托(契約)型基金通常均不作為課稅主體,也無代扣代繳個稅的法定義務,由投資者自行繳納相應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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