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必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和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選考一科 。科目二針對基金從業人員;科目三同樣針對基金從業人員,尤其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業人員。
中國基金業協會認可的考試科目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該兩個科目已停止組織考試)。
其中,律師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通過所在律師事務所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通過上述相關科目考試超過四年未進行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需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