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機構資本的概念
金融機構的資本通常是指投資人以現金或實物投入的可長期使用的經營資金和以后保留在金融機構的收益。
金融機構資本與其他工商企業資本的區別:來源:考試大
(1)金融機構不僅有產權資本,還有債務資本
金融機構通常把產權資本稱為一級資本或核心資本,把債務資本稱為二級資本或從屬資本。
(2)與其他工商企業相比較,金融資本的杠桿作用遠遠大于非金融機構。正是因為這一不同點,使金融業成為一個高風險的行業。
最低資本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建立金融機構要求達到最低資本額。
注冊資本是金融機構設立時,在其章程中注明的向政府主管環球網校機關登記注冊的資金。
發行資本是金融機構籌集資本的預定總額,即設立金融機構需投資人投入的現金或實物。發行資本不能超出注冊資本,差額稱為未發行資本。
實收資本是投資人實際投入的預付資金,如果投資人全部資金投入到位,則實收資本總額等于發行資本。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注冊資本應當是實收資本。
例題:單選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B )人民幣。
A.100億元 B.10億元
c.1億元 D.5000億元
2.資本的職能
金融機構的資本(主要指產權資本),通常發揮:
(1)保護職能:補虧
(2)營業職能
(3)管理職能
金融機構資本數量的多少以及這些資本為存款人、債權人提供保護作用的大小是決定其聚集資金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決定其承擔風險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