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人
1.貸款人的概念和資格
貸款人是指提供貸款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經營貸款業務,并持有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和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2.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3.對貸款人的限制來源:考試大網
(1)貸款人發放貸款,必須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
(2)對關系人貸款的限制。
關系人是指銀行董事、監事、管理人員及其親屬,以及上述人員投資或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不能對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考試大提供
對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能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3)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除信用卡透支外,不能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4)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外不能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5)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6)借款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
1.借款人的概念和資格
借款人是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它必須具有如下資格: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工商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環
2.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的權利
(2)借款人的義務
3.對借款人的限制
(三)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