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企業提供的貸款,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若干分類。
1.按貸款期限長短分
可分為長期貸款(5年以上)、中期貸款(1-5年)、短期貸款(1年及1年以下,3個月以上)和臨時貸款(不足3個月)。
2.按貸款保障分
可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是只憑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不必提供任何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3.按貸款人承擔的經濟責任
可分為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
自營貸款是金融企業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
委托貸款是金融機構接受資金所有者的委托,按委托人指定的貸款對象、金額、期限、用途、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和代為按期收回的貸款。貸款利息歸委托人,金融機構收取手續費。
4.按貸款的經濟用途分來源:考試大
可分為生產經營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消費貸款和科技開放貸款。
例題:單選來源:考試大
金融企業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是(c )。
A.委托貸款 B.擔保貸款
c.自營貸款 D.臨時貸款
貸款人對企業用于購買和儲備勞動對象、勞動產品、商品等資金不足發放的貸款是(D )。
A.固定資產貸款 B.科技開發代款
c.消費貸款 D.流動資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