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背景資料:
某廠綜合樓,地處鬧市區,場地狹小,為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基礎為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基,地上16層,建筑高度55m。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土方開挖至設計標高時,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監理進行基坑驗槽。經釬探檢查,發現基坑內存在局部軟弱下臥層,項目總工召集所有技術人員開現場會議,決定采取灌漿補強。并會同監理人員重新驗槽且形成記錄。
事件二:項目經理部為了搞好現場管理,加快施工進度,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從現場實際條件出發,作了以下幾項的具體安排:
(1)場地四周設置1.5m高的現場圍擋,進行封閉管理。
(2)因臨時建筑不足,安排部分工人住在已建成的該工程地下室內。
(3)為保證消防用水,安裝了一根管徑50mm的消防豎管,平時兼做樓層施工供水。
事件三:由于工期緊,混凝土需用量大,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實行三班倒澆注混凝土,施工擾民,引起附近居民強烈不滿,紛紛到有關部門投訴、并封堵工地。
問題:
1.事件一中,指出基坑驗槽的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
2.基坑驗槽的重點觀察的部位有哪些?
3.事件二中工作安排是否妥當?并指出正確的做法。
4.事件三中,施工現場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施工的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1.不妥之處一:施工單位對軟弱下臥層的處理程序。
理由:基坑驗槽過程中發現與原地質勘察報告、設計不符或其他的異常情況,應會同勘察、設計等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處理,不能施工單位自行擬訂方案組織實施。
不妥之處二: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基坑驗槽。
理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
不妥之三:參加驗槽的單位僅有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理由: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
2.基坑驗槽時應重點觀察的部位有:
柱基、墻角、承重墻下或其他受力較大部位。
3.(1)場地四周設置1.5m高的現場圍擋不妥當。
正確做法:場地四周必須采用封閉圍檔,圍檔要堅固、整潔、美觀,并沿場地四周連續設置,一般路段的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區主要路段的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m。
(2)安排部分工人住在已建成的該工程地下室內不妥。
正確做法:現場的施工區域應與辦公生活區劃分清晰,并應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護措施,在建工程內嚴禁住人。
(3)安裝了一根管徑50mm的消防豎管,平時兼做樓層施工供水不妥。
正確做法:高度24m的建筑工程,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小于75mm,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
4.除采取一定降噪措施外,還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明,并公告附近社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