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風險是合同中的不確定因素,它是工程風險、建設單位資信風險、外界環境風險的集中反映和體現。合同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復雜性決定的,是合同雙方必須共同承擔的。對于工程中的風險,應從識別和防范兩個方面對其進行控制。
一、合同風險的識別
根據合同主體行為,合同風險可分為客觀性合同風險和主觀性合同風險。
(一)客觀性合同風險
合同的客觀風險是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規定的,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回避的,通過人的主觀努力往往無法控制。
(二)主觀性合同風險
合同的主觀性風險是人為因素引起的,同時能通過人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風險。
(三)風險的識別方法
合同風險的識別要求列出所有與合同相關的關鍵控制點、風險來源、產生條件。風險識別的方法一般包括:
1.問詢法
2.流程圖法
3.測試表法
測試表大體上可以設計以下幾種:
一是市場準入控制測試表;
二是招投標和授權批準控制測試表;
三是合同條款內容及履行情況測試。
4.現場觀察法
5.歷史分析法
6.環境分析法
二、合同風險的防范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設單位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
(2)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
(4)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
(5)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
(6)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州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另外,合理合法的索賠也是轉移工程風險的很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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