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程的專業、規模、現場條件和施工要求的不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深度可以有所不同,但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方案、工程管理目標及控制計劃、施工資源配備計劃、對建設單位的其他承諾等內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特點
其內容一般包括工程概況、建設規模、工程技術要求和施工特點等內容。
2.現場施工環境狀況
3.施工條件
施工條件應簡要說明建設單位所承包材料的到貨計劃、施工單位施工資源的準備情況、項目組織的建立情況、現場臨時設施的準備情況等內容。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
為了保證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具有合理性,因此其所依據的文件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施工要求以及現場實際特點的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主要包括批準的施工圖設計,設計會審紀要,規程規范,施工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條例,施工合同,摸底報告等。
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施工組織設計的核心部分。該項內容合理與否將直接影響工程的施工效率、質量、工期和技術經濟效果,因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編制工程管理計劃、分解工程項目、確定施工的起點和流向、確定施工順序、制定技術組織措施和合理選擇施工方法。
四、工程管理目標及控制計劃
工程管理目標是項目經理部向建設單位以及自己企業的承諾,也是項目經理部進行項目管理所希望達到的結果。工程管理目標包括質量控制目標、進度控制目標、成本控制目標、安全控制目標、環境控制目標等。為了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還應依據施工方案的內容制定相應的控制計劃。
五、施工資源配備計劃
編制施工資源配備計劃是為了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和降低施工成本。施工資源配備計劃包括用工計劃、施工車輛、機具及儀表使用計劃、材料需求計劃等。對于資金需求和使用計劃,可參考前面成本控制目標及控制計劃的有關內容,此處不再單列。
六、對建設單位的其他承諾
為了保證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要求(如竣工資料的編制、保修期等)的實現,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一一做出控制計劃,并制定相應的保證措施,以便于工程施工過程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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