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經濟》計算題考點
1Z103000 建設工程估價
考點九:P261 價格調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設備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根據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格:
式中
△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
P0—約定的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金額應不包括價格調整、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約定的變更及其他金額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也不計在內;
A —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1,B2,B3…Bn —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簽約合同價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 —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約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F01,F02,F03…F0n—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格指數,指基準日期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在投標函附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中約定,非招標訂立的合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價格指數應首先釆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價格指數,無前述價格指數時,可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價格代替。
【真題重現】
【2018】某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約定根據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合同價,已知不調值部分占合同價的比例為15%,可參與調值部分的費用類型、占合同總價的比例和相關價格指數見下表,若結算當月完成的合同額為1000萬元,則調整后的合同金額為( )。
A.1050
B.1034
C.1017
D.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