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蘆葦濕地綠色生態工程》的環境影響
工程排水方案,擬采取隔柵──管網──沉沙──蘆葦濕地
排水過程中,污水封閉在管網中,不會下滲,故而對沿途環境無影響。
污水的異臭氣味影響只發生在降解前,可在沉沙后采用好氧曝氣除去異臭氣味。蘆葦濕地僅對淺表層地下水有一定影響,不會對深層承壓水造成任何影響。
項目選址遠離城鎮,大片蘆葦濕地增加了綠地面積,可減輕風沙對市區的侵襲,環境影響最小,優于任何方案。
六、《蘆葦濕地綠色生態工程》的規模與投資
⒈根據縣、市實際情況選擇項目規模:建設蘆葦濕地5000-20000畝,日處理污水50000-200000立方米。
⒉項目分二期建成:前三年建成蘆葦濕地2500-10000畝,日處理污水2.5-10萬立方米,年處理污水912.5-3650萬立方米。濕地需水量,按灌溉定額780立方米/畝,濕地系統總需水量195-780萬立方米,每年可得凈水(達到養殖標準的水)717.5-2870萬立方米。
后三年再建成蘆葦濕地2500-10000畝,達到日處理水量5-20萬立方米,年處理污水1825-7300萬立方米,可得凈水1435-5740萬立方米。
⒊工程總投資:項目擬總投資預算6000-12000萬元,從初始階段開始建設需投入三年即可達到最佳效益。
《蘆葦濕地污水處理工程》包括:
⒈污水排放管網工程擬投資3000-6000萬元;⒉隔柵及沉淀池工程擬投資500-2000萬元;⒊濕地工程,擬投資1000-3500萬元;⒋不可預見費125-500萬元;
七、資金來源與籌措
建設《蘆葦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的資金來源與籌措。
⒈擬引進資金:60%萬元。
⒉擬自籌資金:40%萬元。
八、投資效益
⒈社會效益:實施本項目徹底消除了水污染產生的糾紛,樹立了政府為人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污水處理后,達到了轄區水環境功能需求,增加了凈化水資源,可以為縣、市發展經濟創造新的增長點。
⒉經濟效益:
⑴蘆葦產量按1000公斤/畝計算,每噸蘆葦約480元,可以獲得收入240-960萬元。
⑵濕地凈水有償使用費:每立方米按0.5元計,1435-5740萬立方米,共計71.75-287萬元。
⑶若開發進行養殖或其它種植經濟效益另計。
⒊環境效益采用蘆葦濕地處理污水的技術方案,可永久性地徹底消除水污染向農村漫延,大面積的蘆葦濕地可以改善西北部區域荒漠生態環境,并能減輕風沙對市區的侵襲,環境效益最佳。
九、還貸措施
⒈擬每年從濕地蘆葦經濟收益中提取50%;
⒉擬每年從獲得的凈水經濟收益中提取50%;
⒊擬每年從排污單位交納的污水處理費中提取50%.
十、結論
⒈《蘆葦濕地污水處理綠色生態工程》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盛行多年,我國“七五”與“八五”期間進行重點科技攻關開展了多項有關研究和示范工程,不論從投資、處理效果及污水資源化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及可靠性、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對新疆凡是有荒地、荒漠資源的區域都是一個好項目。
⒉本項目投資小(是現代機械污水處理的五分之一),處理污水容量大,適益區情。
⒊實施本項目建成輕工原料基地,或養種植基地,把解決造紙原料、養殖、種植與污水處理結合起來,是保障縣、市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最佳措施。
⒋全疆八十七個縣、市若能選擇《蘆葦濕地綠色生態工程》可節省投資與運行費數十億元,建成數百萬畝蘆葦濕地,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將是無法估量的。
本項目可行性程度高,效益顯著,建議盡快立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