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綜合環境防治措施
2.1 施工噪聲防治措施
(1)施工期間的噪聲主要來自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施工機具和運輸車輛,盡量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選用低噪聲設備,可從根本上降低聲強,低噪型運載車在行駛中的噪聲聲級比同類水平其它車輛約降低10~15dB(A),不同型號壓路機噪聲聲級可相差5dB(A)。要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2)為保護施工人員的健康,施工單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員輪流操作強噪聲的施工機械,減少接觸高噪聲的時間,或穿插安排高噪聲和低噪聲的工作。
(3)針對筑路機械施工的噪聲具有突發、無規則、不連續、高強度等特點。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緩解。如噪聲源強大的作業可放在晝間(06:00~22:00)進行。
(4)對距居民區150m以內的施工現場,噪聲大的施工機具在夜間(22:00~06:00)應停止施工。
(5) 如因施工需要,需連續夜間施工的,應事先報環保部門審批。建設單位應責成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張布施工通告和投訴電話。建設單位在接到報案后應及時與當地環保部門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各種環境糾紛。
2.2 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設項目產生的廢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當,也很容易造成水環境污染。針對不同的廢水,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1)砂石料沖洗廢水。其懸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懸浮物進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廢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灑水防塵。
(2)混凝土養護廢水。混凝土養護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噴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揮發后,與混凝土表面結合成一層塑料薄膜,使混凝土與空氣隔離。
(3)機械和車輛沖洗廢水。應盡量要求施工機械和車輛到附近專門清洗點或修理點進行清洗和修理。
(4)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人員應盡量選擇有污水排放系統的地點作為項目部所在地,使生活污水進入排污系統。
2.3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開挖土方應集中堆放,以縮小粉塵影響范圍,及時回填,減小粉塵影響時間。
(2)水泥和混凝土運輸應采用密封罐車。采用敞篷車運輸時,應將車上物料用蓬布遮蓋嚴實。 (3)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設立施工道路養護、維修和清掃專職人員,保持道路清潔和運行狀態良好。
(4)材料倉庫和臨時材料堆放應防止物料散漏污染。倉庫四周應有疏水溝系,防止雨水浸濕,水流引起物料流失。現場散裝水泥桶周圍應有防止粉塵拆散的圍護。
(5)粉塵、揚塵、燃油產生的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有害,對受影響的施工人員應做好勞動保護。
(6)施工期間燃油機械設備較多,對固定的機械設備,運行點在敏感點上風向50m范圍以內,需裝煙塵除塵設備。
2.4 固體廢棄物防治措施
(1)清場廢物處理施工清場的樹木、農作物、雜草,應及時清運。表層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綠化用土。
(2)施工棄土處理路基開挖廢土除部分回填外,應統一規劃處置。對棄土應設立棄土場,進行集中處置。
(3)施工生產廢料處理首先應考慮廢料的回收利用。對鋼筋、鋼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類回收,交廢物收購站處理。
(4)施工生活垃圾處理如施工人員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處理設施和加強管理,人員較多時可增設垃圾筒。臨時垃圾堆放點應有溝道相通,以防浸出液浸流。
施工人員如自建宿舍,應配套建設簡易廁所。簡易廁所應建成有沖洗水和糞便回收裝置的流動廁所。
2.5 生態環境保護及恢復措施
2.5.1 加強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宣傳業主單位應加大施工前期的生態保護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宣傳工作力度,加強對承包商、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嚴禁施工人員隨意破壞植被的行為。
2.5.2 管理措施加強對承包商施工組織方案的審查工作,確保其工程取土、路基填筑及其防護工程按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監理應加大土方、散裝建材運送及路基填筑的監理力度,堆放前必須進行防護工程。
2.5.3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1)雨季施工措施。施工過程中,業主單位應及時將氣象預報資料通報資料通報所有施工單位,以便其按降雨時間和特點實施雨前填鋪的松土壓實等防護措施。
(2)坡面工程措施。沿線多處的高填工點,應采取擋墻、護墻和漿砌片石等工程措施,并與邊坡植草措施相配合,以使邊坡穩定,防止坡面崩塌。
(3)橋梁及立交措施。橋梁立交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經沉淀池沉降后方可排放,工程棄方不能隨意丟棄河流中或岸邊;涵洞出口流速較大時,必須在進出口進行加固,防止沖刷。
3 結束語
市政工程的施工對環境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如何控制和減緩施工對環境的有害影響,保護社會和生態環境,以較低的資源代價和環境代價換取較高的、良性的工程建設速度,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這應是實現工程建設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而必然的需要。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采取管理、優化施工工藝等綜合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才可以最大限度地減緩對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