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設計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基礎為人工成孔灌注樁,井樁混凝土強度等級:C20
二、井樁基礎施工方法
(一)井樁成孔
本工程井樁成孔按常規進行人工成孔,樁長約25~28m,井樁開挖前先在建筑物兩端各選取1個有代表性的井樁進行開挖,以驗證持力層中是否存在軟弱夾層,確保井樁樁底坐落在密實的角礫層內。
由于井樁較深,為使挖孔人員操作安全,在有軟弱土的井樁內采用鋼板護壁進行防護,護壁內徑為井樁成孔直徑,隨井樁挖土深入分段插入。第一節護壁安放時,地基應平整,護壁垂直、不傾斜,開挖過程中隨時測控井樁垂直度,以保證井樁的垂直度準確。
樁底井樁擴底時應注意防止擴大頭處塌方,可采取間隔挖土護底措施,留一部分土作為支撐,待澆灌混凝土前再挖,當井樁中心距小于3000mm時,應采取間隔跳挖方法施工,先開挖其中一根樁,待其砼澆筑完畢7天后,再開挖另一根樁,以防止井壁因相鄰井樁澆筑混凝土時的側壓力造成井壁坍塌。
井樁成孔后應及時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嚴格要求使豎井垂直度、直徑、擴大頭直徑及座入卵石層深度符合設計要求,經驗收后才能澆灌混凝土,按砼級配控制好坍落度,將混凝土分層下料,振搗密實,要一氣呵成,不準留施工縫。
井樁按規定做樁身完整性及樁基動測(100%)試驗。
為防止地下毒氣傷人和空氣稀薄,井樁開挖時,配有鼓風機和通風塑料管。在井樁施工過程中發現土質較差時,應采取套管防護。
在基礎施工時,遇碰地下管線或其它管道時立即停止施工并加以妥善保護,及時報告甲方和設計單位,待解決后再繼續施工。
(二)井樁鋼筋工程
井樁鋼筋集中在鋼筋場制作,樁基鋼筋籠在現場綁扎成型就位。
⑴、鋼筋籠就在專用平臺上加工,主筋與箍筋點焊牢固,支撐加固措施要牢靠。
⑵、保護好已成型的鋼筋籠,不得扭曲、松動變形、被泥漿污染。
⑶、因本工程鋼筋籠較長,起吊時要選好吊點,采用一長一短兩根鋼絲繩起吊,以減少鋼筋籠的變形。(第一吊點約在全長的1/3處,第二吊點為樁頂。兩鋼絲繩長度約三米即可滿足要求)。鋼筋籠放入前應先綁好砂漿墊塊,吊放時要對準孔位,直吊扶穩、緩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
⑷、鋼筋籠放到設置位置時,應立即固定。
⑸、遇有兩段鋼筋籠連接時,采用雙面幫條焊,接頭數按50%錯開,并確保鋼筋位置正確,保護層厚度符合要求。
(三)井樁混凝土工程
本工程基礎混凝土采用現場攪拌,安排3臺350L自落式混凝土攪拌機,采用2臺塔吊解決混凝土水平及垂直運輸,塔吊在基礎施工前即組織進場安裝,以滿足基礎施工需要。同時,配備適量的農用三輪車作為水平運輸的補充力量,以加快混凝土的澆搗速度。
1、混凝土原材料質量控制措施
⑴、混凝土原材料的計量必須準確,所用外加劑必須經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外加劑允許偏差±2%,砂石料允許偏差±3%,嚴格控制水灰比不大于0.65,每班測定坍落度不少于一次,坍落度控制在50—70mm.砂子采用榆中本地中砂,粗骨料采用連續級配卵石,料徑為5-40mm,不摻加外加劑,砂子含泥量控制在3%、5%之內,石子含泥量控制在1%、3%之內。
⑵、由于場地土對砼具有弱腐蝕,故設計井樁砼最小水泥用量不小于350Kg/m3最大水灰比為0.65,水泥的鋁酸三鈣含量要小于8%,該部分混凝土不添加任何外加劑。
⑶、水泥進場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或進場試驗報告,并應對其品種、標號、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檢查驗收。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時,進行復查試驗,并按試驗結果使用。
2、混凝土的制配
⑴、砼的配制要嚴格按公司中心實驗室出具的配合比單,并在砼拌制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配合比單進行復核。
⑵、拌制前加水空轉數分鐘,將積水倒凈,使拌筒充分濕潤。攪拌第一盤時考慮到筒壁上的砂漿損失,石子用量按配合比規定減半。
⑶、嚴格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
⑷、配合比掛牌公布便于檢查。
⑸、混凝土計量采用經過校驗的鎊秤計量以保持其配合比的準確性。
3、井樁混凝土澆筑
⑴、井樁混凝土澆注采用串筒分層連接澆筑、機械振搗密實,分層澆筑高度控制在0.5m以內,嚴格按砼級配施工。
⑵、井樁混凝土內插筋時,制作專用固定卡具,利用軸線控制樁,對準軸線并予固定,控制基礎插筋的位置準確,在砼終凝前進行復核校正。
⑶、井樁鋼筋籠四周應設置保護層墊塊,當混凝土澆筑至井樁頂部下1.4m,必須對鋼筋籠校正一次,以保證鋼筋籠的位置準確。
⑷、井樁混凝土要連續澆灌至設計標高中間不得留施工縫。
⑸、澆至井樁頂下1.1m時進行柱的插筋,并嚴格校正柱筋位置及斷面尺寸,保證鋼筋位移控制在規范允許偏差范圍內。柱筋固定后立即進行剩余混凝土的澆筑,以免形成斷樁。
⑹、在混凝土終凝前,拉通線復核,對偏移的鋼筋及時調整復位,并搗實鋼筋移動部位混凝土。
⑺、質量要求
樁孔中心線允許偏差:≤±10mm;
插筋允許偏差:≤±5mm;
樁孔徑允許偏差:≤+50mm;
樁孔垂直偏差:≤5‰L(L為挖孔樁深度)。
(四)井樁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本工程井樁屬超長樁,施工時必須按施工管理人員的安排開挖,不得搶挖、超挖;當井樁深度超過10m時,必須采取通風措施方可繼續施工;
⑴、井口應有專人操作垂直運輸設備、應具有孔口活動蓋板和照明、通風、排水、通訊等設備,并注意觀察地面情況,隨時與井底人員聯系,不可任意離開井口。
⑵、從樁孔開始開挖至澆灌混凝土前,停止施工時孔口應蓋活動蓋板并設置欄桿,做出醒目標記,夜間地面應有足夠的照明。
⑶、孔口處護壁應高出地面不少于150mm,以防地表水、棄土、雜物等進入孔內,護壁厚度應大于100mm,以免來往車輛影響孔壁的安全。
⑷、挖出土方的堆放要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回填到規定的位置,棄土出地面后應立即運至堆土揚、棄土、雜物等堆放位置距離孔口邊應不小于1.5m.
⑸、孔底施工人員下入樁孔前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和保險扣,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h.
⑹、遇堅硬的泥土和巖石時可使用風鎬,嚴禁采用爆破,以免對地基土有不良影響或破壞護壁而造成坍塌。
⑺、孔底人員應注意觀察孔內的水文地質、土壁和護壁等,發現異常即與孔口人員聯系并采取措施處理。否則不得繼續施工;
⑻、孔底積水較少時,可將泥水一起用吊桶提升至地面,若為大量滲水,則在孔底挖一集水坑用高揚程潛水泵排出樁孔外,抽水必須在孔底施工人員上地面后進行。
⑼、已擴底的樁,要盡快澆筑樁身混凝土,不能很快澆筑的樁應暫不擴底,以防擴底部位塌方。
⑽、孔底照明采用110W防水帶罩燈泡,電壓為36V,用防水絕緣電纜引下,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⑾、施工人員下入井孔前,先用鼓風機通過輸風管向孔底強制送入空氣或氧氣。還需經常檢查孔內空氣中是否含有可燃、有毒氣體,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質,如有應查明其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