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20081掌握質量計劃編制注意事項
一、編制原則
(一)質量保證計劃應由施工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
(二)質量保證計劃應體現全過程控制。
(三)質量保證計劃應成為對外質量保證和對內質量控制的依據。
二、質量保證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質量目標
(二)確定管理體系與組織機構
(三)質量管理措施
1.建立管理組織和作業組織,明確職責分工,實行質量責任制;建立考核和激勵機制,發揮鞭策和激發作用,使相關人員積極主動地開展質量管理和控制工作。
2.按分項工程分別制定質量標準、技術保證措施、成品保護措施。
3.對于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主要分項工程、重點分項工程、經驗較差的分項工程、使用四新技術的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質量標準、技術保證措施、操作規程及作業指導書。
4.明確材料、設備物資等質量管理規定。
5.制定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程序、內容及標準等。
5.制定針對質量缺陷特別是質量通病的防控措施。
6.明確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驗、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7.對于特殊過程,應對其連續監控,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8.對于實行分包的工程,應加強對分包方的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責令停工整改。
9.質量控制應實行樣板制和首段驗收制。施工過程均應按要求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經檢驗定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加強對分項工程(工序)的檢驗和試驗,對查出的質量缺陷應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時處置
11.加強監控量測和信息反饋,預防質量事故。
12.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四)質量控制流程
1.實施班組自檢、質檢員檢查、質量工程專業檢查的“三檢制”流程。
2.明確施工項目部內、外部(監理)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程序。
3.確定分包工程的質量控制流程。
4.確定更改和完善質量保證計劃的程序。
5.確定評估、持續改進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