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河水利工程質量存在問題
(一)項目法人行為丞待規范
當前黃河水利建筑市場秩序及項目法人行為尚不規范。就項目法人方面講:行政干預,違反建設程序,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影響工程質量;質量意識薄弱,管理松懈,項目法人責任制不夠落實;資金不到位,資金運作有問題、壓價,要求承包方墊資,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壓縮質量成本和質量投入;招投標工作不夠規范,違規操作,虛假招標或直接發包工程導致低資質、無資質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參與工程建設。
(二)設計水平不高,質量“先天不足”
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倉促上馬;設計人員水平低,設計因素考慮不周,結構布局不合理,設計深度不合理,設計深度不夠,方案比較不充分,設計人員不熟悉規范,未執行強制性標準;設計質量不高,圖紙粗糙,施工時隨意變更圖紙;設計質量缺乏有效監督。
(三)施工不按遠東,出現“豆腐渣”工程
工程多次轉分包,層層收管理費、資金流失,經濟利益驅使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很難避免;大量民工及農村施工隊伍涌入建筑市場,施工人員業務素質差,技術水平、經驗不足;施工不按規范,質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質量體系有健全,質量把關不嚴。
(四)監理市場不規范,監理工作不到位
臨理隊伍少,人員素質良莠不齊,部分人員無證上崗,工作責任心不強;監理市場不規范監理單位存在“一條龍”、“同體監理”、“自行監理”現象,監理成“兼理”;監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廣度不夠,質量能力不強,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五)質量監督缺乏力度,作用難發揮
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執法不力,質量監督處罰可操作性不強;無檢測手段,質量評定缺乏權威性;質監機構為事業或企業編制,收費標準低,財力、人力所限,工作難以深入到位;質監員專業知識水平有限,監督起來力不從心;質量管理職能交叉,責任不明,質量問題難整改,質量監督機構作用難發揮。
二、采取措施
(一)大力整頓和規范水利建筑秩序
整頓和規范水利建筑市場秩序意義深遠。保證水利工程質量需要一個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場環境。要加強建筑法制建設,強化法制意識,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繼續制定完善工程質量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覺性;要整頓和規范水利建筑市場,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場,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場,規范建筑活動。加強對招投標市場的臨管,加強對項目法人行為的約束和監督,加強對施工分包和轉包的監督檢查,規范監理市場;要強化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嚴格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管理體制和承發包管理、項目管理。查處無證設計、無證施工、無證監理,借證賣照、資質掛靠等到違法違紀行為;要加強建材市場材料、產品、設備監督,杜絕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進入施工現場;要健全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規范建設單位市場行為,落實項目法人職責
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文體,對工程質量負總責。要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杜絕“三邊”工程;要依法組織招標,并簽訂有關合同;要嚴格挑選施工隊伍,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要負責按有關驗收規程組織或參與驗收工作;要按工程實際需要把建設資金落實到位;要鼓勵質量創優,實行優質優價,嚴禁盲目壓價;要保證有合理的設計、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搶進度、趕工期的現象;要進一步落實領導責任制,扭轉部分領導重效益、輕管理,重進度、輕質量的傾向;要保證監理單位責、權、利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作用。
(三)精心勘察設計,提高設計質量
勘察設計質量是決定工程建設質量的首要環節。要遵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依法進行勘察設計,嚴格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要推行設計招標發偶然性工作,促使其提高設計資質和技術水平,將設計單位推向市場,靠競爭、信譽求發展;要推行設計監理工作,杜絕由于設計質量低劣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要嚴格建設審批制度,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有批準的初步設計;要建立、健全施工圖審查制度。實施工程設計質量第三方有效的約束和監督,防止不合格設計圖紙進入施工現場。
(四)強化施工管理,保證施工質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褓質量的決定性環節。施工單位質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重點和基礎。要完善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實行質量“三檢制”,并使該體系正常、有效運轉;要從操作人員、建筑材料、施工機械、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環境五個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質量控制;要對工程施工環節進行嚴格的動態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動控制,施工中認真檢查、施工后嚴格把關的質量控制措施;要加強施工單位內部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精心施工;項目經理、質檢員、特種作業人員要達到全部持證上崗。
(五)完善監理制,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工程監理能促進承包企業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對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目標進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問題發生。但由于監理制度推行時間不長,需在實踐中完善。要規范監理資管理,加強對監理持證上崗的監管;要加強監理人員培訓,提高監理隊伍素質,解決少數監理人員素質差,監控能力不強,難于勝任臨理任務的問題;要培育監理市場。監理必須是社會化、專業化的企業單位,不應掛靠在部門或行業之下;要逐步通過招標選擇合適的監理單位,防止和抵制“同體監理”;監理要綜合采取現場旁站、巡視、測量、試驗、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規定、計量支付簽證控制等多種手段和方法做好質量監控;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執行監理規范,真正做到對項目質量、投資,進度全方位、全過程監理。
(六)推廣新技術,加強質量管理
提高工程質量一靠技術,二靠管理。要大力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先進施工工藝及新材料、新產品;要增強質量意識和質量法制觀念,依法強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和監督;要改革和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建立以四項制度為基礎,以建設程序為紐帶,以確保質量為目標的建設管理運行機制,逐步建立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質量控制體制,完善項目法人負責、監理控制、設計、施工保證、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設計、施工等單位要推行水利工程質量體系認證,按標準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并通過質量體系認證,使工程質量管理更加科學、有效。(考試大二級建造師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