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事故處理的目的是消除質量缺陷或隱患,以達到設備或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的各項功能要求,并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對質量事故特別是重大質量事故的總結、編制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貫徹"三不放過"原則,才能改進管理,吸取教訓,加強質量控制,提高責任人的責任心,避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1、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依據
2、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3、事故處理結論的內容
⑴ 事故已排除,可以繼續施工。
⑵ 隱患已排除,不可能引發事故。
⑶ 經返工處理后,完全可以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⑷ 基本滿足使用功能要求,但附有限制條件,如限制運轉速度或出力、限制使用條件等。
⑸ 對使用壽命影響的結論。
⑹ 對工程外觀影響的結論。
⑺ 對事故責任的結論等。
⑻ 對一時難以做出結論的事故,還應提出進一步觀測檢查的要求。
4、事故處理報告的內容
⑴ 事故處理后,應提交完整的事故處理報告,其內容包括:
① 事故調查的原始資料、測試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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